据大纪元独家披露,2013年中共河北省邯郸市磁县县委政法委《关于对政法系统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磁政法字【2013】36号)要求,通过案件评查,纠正一批错案和有问题的案件。不过,法轮功案件被特别列为“不予评查”的案件。
该方案建议的评查重点有九种:
(一)中央、省、市、县领导批示案件;中央、省、市交办案件。
(二)进京到省赴市非正常访、越级访、重复访案件。
(三)上级党委及政法委、本级党委及其政法委批办、交办案件中需要评查的案件。
(四)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中需要评查的案件。
(五)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
(六)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
(七)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八)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件。
(九)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认为需要评查的案件。
文件也特别规定,有五种情况不予评查:
(一)法律程序尚未终结的案件;
(二)“法轮功”等案件;
(三)历史遗留问题案件;
(四)因非正常上访,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案件;
(五)其它不予评查的案件。
上述邯郸市磁县县委政法委的文件证实,法轮功案是由“610”和政法委体系操控的。
时事评论员李林一认为,磁县县委政法委的这份文件暴露了中共的邪恶本质。中共当局在2012年后平反了一些冤假错案,包括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儿童父亲郭利维权“敲诈勒索案”。现在看来,这些只是在作秀,目的为了未来能更好集权。
维权律师李明曾披露,政法委操控了法轮功案,在开庭前已确定审判的方略和大体刑期,“针对这个案子,这就是不能更改的一道命令,任何人不能逾越。明明都是些冤假错案,但是他们就是强行进行有罪判决。”
办理法轮功案件的中国各地的法官曾公开说,“对法轮功案不讲法律!”“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