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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將禁止房東無故驅逐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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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将禁止房东驱赶房客 (图片:illustAC)

【歐洲希望之聲特約記者成容編譯報導】英國政府4月15日宣布了新的計畫,如果沒有充分的理由,私人房東將不能在短時間內驅逐租戶。政府表示,它希望保護租戶免受“不道德”房東的侵害,並給予他們更多的長期保障。

作為該行業全面改革的一部分,部長們概述了廢除第21條強制驅逐的諮詢方案,即所謂的“無過錯”強制驅逐條款。

這將結束私人房東將租戶趕出自己的家園。目前的21條規定,在租戶的定期合同結束後,房東只需提前8周通知租戶搬離。

資料顯示,很多租戶生活條件很差,或者擔心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被趕出去,因為他們抱怨自己的房子出現了所謂的“報復驅逐”問題。

政府的證據也顯示,通過第21條終止租約是導致無家可歸的最大原因之一。在英國,目前有400多萬人住在私人租賃的房子裡。根據倫敦皇家醫院的資料,每年至少有36.5萬名新生兒需要穩定的生活。

絕大多數租客都是負責任的,他們按時交房租,愛護所居住的房子。

首席部長德拉克福德(Mark Drakeford)也宣布了威爾士的類似計畫,而在蘇格蘭,2017年出臺了新的規定,要求房東給出終止租約的理由。北愛爾蘭沒有計畫在固定租賃期結束時結束無過錯驅逐。

更公平的住房市場

社區和地方政府大臣布洛肯希爾(James Brokenshire)在BBC廣播四台的“今日”節目中表示,這些改變將為越來越多租房的家庭提供更多的“穩定性”,這意味著人們不會因提出投訴而害怕,“因為他們可能會擔心,通過無過錯驅逐,他們可能會被趕出去。”

布洛肯希爾還表示,這些計畫將為那些因合法原因(比如出售或自己搬進去)尋求收回房產的房東提供“快速補償”。

目前,定期合同期滿後,房東最多可以提前8周通知租戶。

根據政府的新計畫,房東必須提供一個“法律已經明確規定的具體、有證據的理由”,才能終止租約。

梅首相表示,這一重大調整將保護負責任的租戶免受“不道德行為”的傷害,並讓他們得到“應有的長期確定性和內心平靜”。首相還表示,政府正在採取行動,防止“不公平的驅逐”。

梅首相說:“每個在私營部門租房的人都有權利在自己的家中感到安全,在自己的社區安頓下來,並有信心規劃未來。”

“但是,數百萬負責任的租戶可能仍然會在毫無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被房東趕出家門,而且往往也沒有理由這麼做。”

“這是錯誤的——今天,我們正在採取行動,防止這些不公平的驅逐。房東仍然可以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終止租約,但他們將不再能夠在提前8周通知租戶的情況下,出人意料地驅逐他們的家庭。

“這一重要舉措不僅能保護租戶免受不道德行為的侵害,還能給他們帶來他們應得的長期確定性和內心的平靜。”

布洛肯希爾補充說:“通過廢除這種驅逐行為,每一個住在私人出租的房產裡的人都將有權為自己做出正確的住房選擇——而不是讓自己被選擇。這將通過確保負責任的房東能夠將他們的房產必須有正當理由才能收回房產來達到平衡。”

“每個人都有權利獲得他們需要的機會來創造更好的生活。對很多人來說,這意味著要有安全感和穩定性,讓一個地方真正有家的感覺,而不用擔心在接到通知後馬上被趕出去。我們正在建設一個真正適合所有人的更公平的住房市場。”

公民諮詢局(Citizens Advice)首席執行官蓋伊(Gillian Guy)表示:“取消無過錯驅逐,是對私人租賃行業的一次突破性改革,將更好地保護住在其中的近500萬戶家庭。”

“這意味著租戶——包括家庭——將能夠在他們居住的地方安定下來,防止房東僅僅因為租戶的投訴就把租戶趕出去。”

公民諮詢局(Citizens Advice)對2,001名私人租戶進行的調查顯示,正式投訴的租戶在未來6個月內被驅逐的幾率為46%。

 “沒有信心”

全國房東協會(NLA)表示,其成員應該能夠使用第8條的財產擁有通知來驅逐違反租約的人,例如不交房租者。

有時,如果租戶拒絕離開,房東會花錢在法庭上採取行動。

但NLA首席執行官蘭伯特(Richard Lambert)表示,許多房東被迫使用第21條,因為他們對法庭“迅速而堅定地”處理第8條的申請“沒有信心”。

他表示,擬議中的修改將通過“後門”創建一套新的無限期租約制度,重點應放在改善第8條和法院程序上。

住房和城市建設部一位發言人表示,法院程序也將加快,以便房東能夠迅速、順利地收回他們的房產。

來自倫敦租房者聯合會(London Renters Union)的吉辛加(Amina Gichinga)一直在為結束無過錯的房屋驅逐而努力。她說:“這場運動的成功是結束從房屋中牟取暴利的重要第一步,也是朝著以住房為基礎、而不是以利潤為基礎的住房模式邁出的重要一步。第21條是一項有害的立法,全國各地的租房者將樂於看到它的終結。”

“法律允許房東在通知後立即驅逐房客,留下痛苦和無家可歸的人。這種對被驅逐的恐懼使租房者不敢抱怨年久失修和條件差。”

24歲的鮑威爾(Alicia Powell)抱怨她在倫敦北部的公寓漏水後,收到了驅逐令,她說“這是一個可怕的打擊”。

她告訴BBC 2台的維多利亞·德比郡節目,她和男友不得不提前兩個月支付3,000英鎊的搬家費用,“這完全震撼了你的世界,一切都被連根拔起了”。

“巨大的勝利”

幫助人們與糟糕的住房或無家可歸作鬥爭的慈善機構避難所(Shelter)說,這些提議將“改變生活”。

該機構的首席執行官尼特(Polly Neate)說:“政府計畫廢除無過錯驅逐制度,這對英國所有私人租戶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勝利。”

工党影子內閣住房部長希利(John Healey)表示,任何幫助租戶的承諾都是“好消息”,但他補充稱,“如果房東仍能通過提高租金迫使租戶遷出,這一最新承諾將不會奏效”。

工党此前曾表示,將廢除所謂的第21條驅逐令,以及對租賃行業的一系列其他改革。

希利補充稱:“租戶需要全面獲得新的權利和保護,以結束高昂的租金上漲和不達標房屋,並停止不公平的驅逐。”

21條是甚麼?

絕大多數房東都是負責任的業主,他們為租戶提供安全、適合居住的房子。然而,也有一些不法分子濫用這一制度。

第21條是房東想要驅逐房客必須遵循的法律程序,但根據現行規定,房東無需提供在租約結束後將房客趕走的理由。

在《鏡報》、慈善機構和政府看到的許多案例中,租房者以及整個家庭都被毫無理由地趕了出去。這些人中有許多人投訴說,他們的生活條件有問題,比如健康、安全和黴菌。

在英國,地方議會有權保護那些投訴所謂“報復性驅逐”的人,但研究表明,這些權利並沒有得到落實。

根據慈善機構Generation Rent的資料,每20個抱怨自己房子條件差的私人租戶中,只有一個有資格獲得保護,免受報復驅逐。

它說,當局未能使用權力保護租戶,公民諮詢局資料也顯示,收到21條“無過錯驅逐”通知的租戶,向當地政府投訴的可能性要高出5倍,向賠償方案投訴的可能性高出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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