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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吃几条鱼 贵州4男子河中“投毒”致22万鱼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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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示意图(图片来源:pixabay)

【希望之声2020年11月9日】(本台记者楚云珒综合报导)今年稍早,贵州4名男子为了吃鱼,先用炸药炸鱼失败后,又将杀虫剂投入河中最终毒死22万条鱼的新闻被刷屏。贵州遵义市播州区法院近日对案件进行宣判,其中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今年1月30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钓鱼未果,李某于是提议毒鱼或者用炸药炸鱼。李某出资购买甲氰菊酯6瓶,陈某某、杨某某携带爆竹到遵义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龙潭沟捕鱼。几人先用爆竹炸鱼,但是一条鱼也没捞到,随后又将6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

几人在等待数十分钟也没见有鱼漂浮上来,于是李某又出资购买10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又等了一会后,几人捕获了10几条总重约1.5千克的鱼回家食用。

当晚,被投入甲氰菊酯的河段有大量死鱼漂浮,当地村民打捞数百斤,最大个体重约4千克。经鉴定,4人“投毒”的行为导致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鉴定机构在河水、鳞片中检出甲氰菊酯成分,共有22万条鱼死亡。

案发后,4人透过传媒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共同出资11.4万元人民币,购买22万条鱼苗并在洛江河上游投放,又制作80块长效宣传警示牌,及印制1700份宣传张贴画,并支付鉴定费。

法院认为,4人犯罪手段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当从重处罚。结合4名被告人犯罪后的补救措施,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其余被告人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4人当庭表示服判,并已履行主要义务。

事件引发网友热议:“这样的行为太自私了”、“就算想吃鱼也用不着投毒啊”、“杀虫剂和炸药的钱比鱼贵吧?”、“有钱买毒药,没钱买鱼,我也是醉了”、“11万能买多少鱼了?中国环境已经很不好了,还再继续破坏”、“让人无法理解的行为”、“不知道这样的处罚会不会让他们醒悟”。

公开资料显示,甲氰菊酯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中等毒性,属于神经毒剂,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使昆虫过度兴奋、麻痹而死亡。该药杀虫谱广,击倒效果快,持效期长,其最大特点是对许多种害虫和多种叶螨同时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特别适合在害虫、害螨并发时使用。

甲氰菊酯对人的毒性较低,但直接在河道中使用,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毁灭性打击。

责任编辑: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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