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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達數十億元」北京退休女兵贿赂港銀行職員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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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九龍城法院(圖:維基百科)

【2019年12月16日】(欧洲希望之声李清报道)居住北京61歲的退休中共後勤部隊女成員,今年8月來港在香港匯豐銀行為名下的財務公司開戶口時,將一隻價值400元中共军队「限量版」手錶置於銀行助理經理的枱下「表心意」,結果被香港廉署起訴。今日(12月16日)被判監2個月。聆期間,她一直在犯人欄內抽泣,曾自称其「業務達數十億元計算」。

案件今日在香港九龍城法院審理,讲普通話的女被告馬振蓮,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斥被告有計劃犯案,其明顯是為了成功開立戶口才送表於匯豐銀行職員。

嚴官指,被告將涉案的手錶禮盒帶到銀行,並在職員不知情的情況下放到其枱下。對話期間,職員已提醒被告不能收受禮物,但被告在離開銀行時,故意留下手錶。職員隨後發現手錶後致電查詢,被告依然堅持不收回手錶。

嚴官斥被告與香港毫無關連,卻在香港開立賬戶處理巨額交易,控罪非常嚴重,須即時還押。又指被告既然來港犯案,便應料到要在港受刑,最終判即時入獄2個月。被告在庭上候判期間曾發出抽泣聲。

辯方求情時,先後呈交北京公安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及村委會和教友的信件,指被告為虔誠基督徒,曾在汶川地震時捐錢賑災,一直捐養老人。被告的家人均在北京,在港無親無故,若判處監禁將會對她的精神及心理造成深重打擊。

辯方又引述被告的醫療報告,稱被告心臟有問題,還押以來一直入住羈留病房,擔心被告身體或無法承受牢獄生涯,希望法庭判處較長個緩刑期,使被告無法再來港犯案。

辯方又指,送禮是北京文化,被告並非有預謀犯案,現已感後悔。又指被告只是陪同丈夫到銀行開立商業戶口,在公司並無角色,只是錯誤地向職員表示誠意。

案情指,被告馬振蓮(61 歲)與其丈夫韓先利(67 歲),案發時分別為香港滙霖國際財務集團有限公司獲授權簽署人及獨資董事兼股東。

2019 年 8 月 23 日到匯豐銀行為公司開設商業戶口時,獲一名江姓助理經理接待。助理經理離開房間為他們安排茶點時,馬振蓮將一個載有手錶禮盒的袋置於其桌下。期間,馬振蓮還表示,其業務達數十億元計算,當時有另一資深職員加入,馬振蓮還拿出水果予兩職員遭拒絕。

二人完成手續離開銀行後,該助理經理發現涉案手錶,立即向上司匯報,並致電馬振蓮查詢,馬振蓮聲稱,該手錶是送給他的小禮物,以表心意,堅持不會收回。

馬振蓮之後頻繁致電該助理經理,詢問開戶進度。9 月 13 日,該助理經理發電郵,通知二人其開戶申請已被拒絕。開戶未成功。馬振蓮於 11 月在關口被捕。兩被控提供利益罪名,男被告早前獲撤控,女被告則認罪。被告夫婦曾稱戶口會用以周轉巨額資金,裁判官嚴舜儀則質疑戶口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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