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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吳小暉案? 《新京報》創辦人戴自更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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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投資發展集團總經理、《新京報》創始人兼原社長戴自更(微博圖片)

【2020年03月07日訊】北京市紀委週五發佈公告說,自稱“改革者”的《新京報》創始人戴自更被“雙開”,指控他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受賄數額巨大等罪名。有輿論揣測,掌管《新京報》十多年的資深媒體人落馬,與這家報社的“敢言”和吳小暉案有關。

北京市紀委監委週五發佈公告說,北京文化投資發展集團總經理、《新京報》創始人兼原社長戴自更被“雙開”,也就是開除黨籍和公職,並將他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公告羅列了戴自更的一連串罪名,包括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與他人發生不當性關係等等。公告還特別指出,在黨的宣傳工作中,他沒有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這樣的評價普遍被認為是他沒有時刻服從中央的宣傳指令,刊登了一些“相對獨立”的報導。
“敢言”媒體的資深媒體人

56歲的戴自更曾任光明日報社直屬報刊社工作部主任,他在2003年創辦了《新京報》,並出任社長,一干就是十幾年。 2017年8月,他被調任北京文化發展集團總經理。

2019年6月,北京市紀委宣布,戴自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調查。香港《明報》當時報導說,《新京報》長期被看作是一家“敢言”的媒體,多次頂住官方壓力刊登了監督報導。 2011年,這家報社被北京市委宣傳部接管。

與戴自更有過一面之交的《中國青年報》原《冰點》周刊主編李大同對本台記者表示,儘管《新京報》刊登了一些犀利的報導,但它歸根結底還是一家官媒。而戴自更作為報社掌門人,想必不是清白的。

“我估計他多少犯了點事。不能說你在新聞改革上有點成績,你就不是一個貪官。你當然也可能是個貪官。我不相信他很清白,因為在中共體制下,沒人能夠清白。”

《明報》的報導還說,戴自更在離任《新京報》前曾大幅刊發報導,為安邦集團原董事長吳小暉辯護,被認為是在替安邦“洗地”。 2018年,吳小暉因集資詐騙、職務侵占罪等,被判刑18年。

戴自更2015年曾在接受自家媒體專訪時說,他創辦《新京報》的初心,就是辦一份真正意義上的報紙,揭示和還原事件真相。他認為《新京報》在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方面是有些成績的。

2008年7月24日,《新京報》在一篇對前美聯社駐京記者劉香成的專訪中,刊登了一張“六四事件”中被戒嚴部隊槍擊的受傷民眾的照片。事發後,當天的《新京報》被緊急收回,當局還將此事認定為“嚴重政治事件”。

戴自更去年被捕後,致力於保護記者免受迫害、推進新聞自由的“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國際組織曾呼籲北京當局立即釋放他。聲明說,中國政府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逮捕一名資深媒體人,再次顯示出當局對新聞自由的蔑視。

每個官媒高管都有“小辮子”?

北京獨立媒體人高瑜認為,在“黨媒姓黨”的輿論環境下,戴自更這樣的體制內人士很容易被“和諧”。

“我認為只要是在體制內的媒體人,當局如果想給他們安個罪名,都是輕而易舉的事。因為戴自更在政治上的某些問題或是被吳小暉案連累了,(當局)都能夠恰如其分地把他的這些’小辮子’抓起來。”

高瑜指出,近年來被調查的前中國官媒高管不只戴自更一個人。 2017年8月,原中新社社長、黨委書記劉北憲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組織調查。三個月後,他被開除黨籍,並被取消退休待遇。中紀委發佈公告說,劉北憲嚴重違反組織紀律、濫用職權、收受他人財物,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記者註意到,當局指控劉北憲和戴自更的罪名有不少相似之處。

高瑜表示,像“收受他人財物”這樣的行為到頭來還是中國新聞體制的惡果。

“到底為什麼抓戴自更?當然還是個政治問題,即便是經濟問題也離不開政治問題。你要說他有腐敗問題、生活作風問題等等,我都相信。(這些問題)太容易被抓出來了。”

就連戴自更本人此前都公開承認,他辦報多年,結下了不少恩怨。他在幾年前的專訪中說:“(我)得罪人肯定有…… 等哪天退休了,我挨個去向人道歉,看看能不能得到他們的諒解。”(自由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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