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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反对汉语教学当局气急出“阴招” 要对微信群主下狠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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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抗议当局以汉语替代蒙语的“双语教学”计划。(照片由SMHRIC提供)

【希望之声2020年9月11日】(本台记者楚云珒综合报导)内蒙反对汉语教学抗争不断发酵,中共当局用撤职,解雇,中止福利等手段威胁公务员必须送孩子去学校,同时通缉抓捕大量内蒙民众。近日,内蒙古多地公安部门发布通告,要求微信群组管理人须负起管理责任,“追究发布人法律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群主的法律责任”。大陆媒体报导,这份通告比中国现行的网络安全相关法规更加严厉。不过这篇陆媒报导目前已经下架。

南方都市报9月10日报导,中共内蒙古多地公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微信群管理的通告”称,微信群主必须严格履行群主管理责任,群内成员不得转发未经证实消息、散布谣言等违法信息,不得煽动、阻挠、辱骂群内成员,群主发现必须制止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多地通告均强调,在相关事件中,对于未履行微信群监督、管理、报告职责的群主,公安机关在追究发布人法律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群主的法律责任

上述通告针对群组管理人提出3项管理责任与要求:第一,“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要求管理人规范群组内的讯息发布;第二,严禁传播未经证实的讯息,管理人发现后必须制止,对不服从的成员,管理人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第三,群组管理人员需加强对于网络上各类有害讯息的敏感度。

通告强调,“特别是目前正在推动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此一责任要严加落实”。

而上述说法与现行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有所不同。

报导援引《检察日报》在2017年的一篇报导中称:有人将“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理解为“一旦群成员违法违规,就要追究群主的法律责任”,这其实是对《管理规定》的错误理解。

该报导称,根据中共法律规定,群主只有在群内违法信息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并且自己有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才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就内蒙公安此次严格的规定,报导援引法律专家认为,对于因传播虚假信息而违法违规的群主,应该尽量宽容,处罚操作标准应该更加细化。如果群主不知道或者难以判断所传播信息是虚假消息,则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

至于通告对“群内严禁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和“群内成员不得转发未经证实消息”等要求。有法学专家认为,“未经证实消息”过于笼统,因为在特殊情形下可能存在未经证实的消息但并非是谣言的情况。

不过南方都市报这篇质疑的报导目前已经被下架。

事实上,早在内蒙公安发出上述通告前,内蒙反对汉语教学的微信群就已经大量解散或退群。

内蒙近期推动国家统编教材,从今年秋季起逐步在小学中学以汉语教学语文、政治和历史等课程。有网友对比今年新版的教材,指出蒙古语课本里的《少年成吉思汗》,被换成了冰心的《一盏小桔灯》,这篇短篇小说描述抗战期间中共重庆地下党的生活。另一篇《蓝色的蒙古高原》被换成了《为人民服务》,这篇毛泽东写的文章声称中共军队“完全是为了人民”。另外,课本插图里的“蒙古族小学”也被换成了汉字,原先成吉思汗的第十一世祖母画像被换成了类似win7电脑桌面。

中共用汉语逐渐替代蒙古语进而消灭蒙古文化的企图,引发大量内蒙民众的抗议,大量学生罢课在家表示不接受教育局的安排。当局通过撤职,解雇,中止福利等手段威胁公务员必须送孩子去学校。

旅居美国的蒙古人苏先生对新唐人表示,有蒙古人跟他打电话哭诉,说现在各种威胁、恐吓、跟踪录音比比皆是。他还称,自己的微信群最近出现大量退群现象,都是被逼迫的。

但大量牧区的蒙古人仍坚持保护母语的抗议,不让孩子去学校。另据南蒙古人权信息中心报导,9月9号,有30多名中学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学生逃离正蓝旗蒙古族中学。这些孩子大多是政府官员、中共党员、和教师的孩子,被强行带进学校后又逃跑。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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