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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死于非命?香港法庭给出7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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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死于非命,香港法庭给出7种解释。李小龙电影剧照。(视频截图)

一代功夫巨星李小龙的猝然离世,留下一个世纪大谜团。香港法庭曾对李小龙的死因给出7种解释,最后裁定李小龙是死于非命。

1973年7月20日,一代功夫巨星李小龙猝然离世,年仅33岁。李小龙死因离奇,他是猝死在情人丁佩的床上,在此之前,毫无征兆。因此,有人说李小龙是被谋杀。

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香港当局特地组建了死因研讯法庭,专门就李小龙之死一事进行调查取证。

1973年9月24日上午,在经过了两个多月的论证后,香港法庭的董梓光法官对李小龙的死因做出了7种解释:

一、谋杀:即恶意及不合法杀人。没有证据证明李小龙是被人谋杀的,故排除。

二、误杀:即无恶意的不合法杀人。死者显然没有受到这种伤害,故排除。

三、合法杀人:死者乃系猝死,与此项无关,故排除。

四、自杀:从李忠琚(李小龙哥哥)、邹文怀(嘉禾电影创办人)、莲达(李小龙夫人)等人的供词看,李小龙在死前并无精神和行为异常,缺少自杀动机和倾向,故也可排除。

五、自然死亡:伊莉莎白医院验尸官黎史特医生,在解剖和化验死者尸体时,并没有找到致使死者自然死亡的病因,英国伦敦大学迪雅教授也同意黎史特医生的意见,所以自然死亡也难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即服用止痛药导致过敏反应,此项可能性最大。

七、死因不明:即所有证供都无法指出死者的死因,而陪审员也未能从上述六种可能性中选择一种作为本案的判决,则裁定死者死因不明。

香港法庭最后裁定,李小龙的死因乃是死于非命。此裁定一出,众皆哗然,全港上下纷纷表示质疑,认为官方这一说法是含混过关。所以至今,李小龙的死因仍被外界视为一个无解的谜团。

悲剧重演

李小龙去世时,他唯一的儿子李国豪(Brandon Lee,1965年2月1日-1993年4月1日)才8岁。

李国豪可以说子承父业,他由其母琳达教授武功,成年后,他的武术造诣已经较高。随后进入波士顿埃马逊卡列电影学校学习电影制片和表演,他沿着父亲的道路也成为了一名演员,出演电视剧《功夫圈》,作为李小龙的替身登上银屏。

李国豪俊朗的外型和高超的武艺,让好莱坞的制片商们刮目相看,纷纷认为李小龙所留下的空白将由他儿子来填补,所有人都看好李国豪的远大前程。

斥资1400万美元的动作片《乌鸦》是李国豪从影以来投资最大的电影,他一丝不苟地完成了导演要求地每一个高难度动作。

1993年4月1日晚12点半,正拍摄电影《乌鸦》中的一场枪战戏,道具枪竟意外射出真子弹,李国豪腹部中弹失血过多身亡,年仅28岁。

他的死,让李小龙的悲剧再一次重演。

李小龙父子皆死于非命,这不能不说实在是太巧合了。

功夫之王李小龙

虽然李小龙已去世45年,但人们一提到中国功夫,首先想到的就是李小龙。李小龙还是截拳道之父,双节棍之父,也是“功夫片”电影始祖。美国人称李小龙是功夫之王,日本人称他为武之圣者。

拳王穆罕默德‧阿里评价:“李小龙是个伟大的人。他是那一领域中最为杰出的。我希望我能遇到他,因为我的确喜欢他的武术。他超越了他的时代。”

美国柔道之父杰尼‧勒贝尔对他的评价:“他的出击速度比一般人快两倍,他的拳术、步法和他的踢技确实超群,如果说有武者为王,小龙则是王中之王,他是那个时代里最出类拔萃的顶级高手。”

(转自 新唐人)
责任编辑: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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