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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721警黑勾結卻成被告 林卓廷斥廉署成政治打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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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黨副主席、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強調,絕對不會屈服,會繼續追究“警黑勾結”的刑事責任。(鄭銘/SOH)

【希望之聲2020年12月28日】(本台記者鄭銘採訪報導)香港民主黨副主席、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因揭露721“警黑勾結”星期一(28日)被廉署起訴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名,案件明年3月9日再提訊。林卓廷批評廉政公署已淪爲政治打壓工具,強調絕對不會屈服,會繼續追究“警黑勾結”的刑事責任。

星期一早上,三名香港廉政公署人員到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住所,稱他涉披露721元朗站襲擊事件受調查人的身份資料,因此將他拘捕。林卓廷其後被廉署人員帶往位於北角的廉政公署總部大樓落案,約兩小時後獲准保釋。該案同日下午二時半在東區法院開庭。

林卓廷開庭前抵達東區裁判法院外,向在場聲援人士表示感謝。他強調,今次遭廉署拘捕控告三個控罪,其實只有一個罪——“林卓廷鍥而不捨追究721警黑勾結”的罪名:“政權想我收聲(不出聲),想要我不再追究721,鄧炳強、遊乃強、很多警黑,但我絕對不會屈服,(定要)追究‘警黑勾結’的刑事責任。”

曾任廉政公署調查主任的林卓廷直言,從去年七月開始向廉署投訴“警黑勾結”,至今一年半來廉署沒有起訴任何一個黒警,反而起訴投訴人:“我在廉署的學堂,清楚被告知《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只針對《防止賄賂條例》下的罪案,我指控警隊內有警官公職人員的勾結,不是條例涵蓋,何罪之有?鄭若驊卻重新演譯《防止賄賂條例》。今日我第一次被廉署拘捕起訴,至今我身負8條刑事罪,我無怨無悔,我亦相信今次檢控不會是最後一次,政治迫害陸續有來!我與家人有心理準備。”

他強調他的案子不是重點,重點是在大陸被扣押的12個手足:“他們被祕密審訊,無家屬旁聽,亦無家屬委託的律師,是個黑暗的審判。希望大家支持12名手足,希望他們早日平安返回香港。”

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樑國雄到場聲援,他指林由原告變被告不只一次,之前被控暴動罪是先例,林今次被控是“莫須有”罪名。

廉署控罪稱,林卓廷分別於去年12月30日、今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有被指稱或懷疑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公衆或部分公衆披露該項調查中一名受調查人的身份。

最後,林卓廷獲准以二千元保釋,他的旅遊證件已在被控涉嫌721暴動案中被扣起,裁判官宣佈他保釋期間不可離港。

責任編輯: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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