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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周庭等三人被判入獄 英外相與國際特赦斥政治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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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周庭、林朗彥三人2日被判即時入獄。傍晚,疑載有三人的囚車先後由西九龍裁判法院駛出,逾百聲援的香港市民連同採訪的記者涌到馬路旁追趕囚車,夾道送別。(鄭銘/SOH)

【希望之聲2020年12月2日】(本台記者鄭銘採訪報導)前香港衆志祕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因去年6月21日呼籲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煽惑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西九龍裁判法院星期三(12月2日)對三人判刑,黃之鋒被判監13個半月,林朗彥判囚7個月,周庭判囚10個月,3人需即時入獄。英國外相藍韜文就判刑發表聲明,促中港當局停止政治打壓。國際特赦批評判刑是政治檢控,旨在「殺雞儆猴」,令市民消音。

前香港衆志祕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三人上週一承認包圍警總案中的「煽惑未經批准集結」等控罪,還柙一個多星期後,星期三早上分別由囚車接載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他們在臨開庭一刻才獲安排步入犯人欄。黃之鋒甫步入犯人欄即與家屬席上人士揮手,他和林朗彥亦不時望向公衆席,束起一頭長髮的周庭則略顯憔悴。

案件於下午2時半判刑,吸引中外半百傳媒到庭報道。民陣岑子傑、社民連曾健成、區議員鄒家成等到場聲援。

裁判官王詩麗判刑時指,本案有預謀,三名被告均是「積極參與者」,集結亦有一定規模,而示威者呼叫的口號目的無疑是衝擊警方,挑戰警方權威,直指本案比其他集結案更爲嚴重,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即時監禁是唯一選項,最終判黃之鋒入獄13個半月、周庭入獄10個月、林朗彥則囚7個月,並且不準緩刑。周庭聞判抱頭痛哭。

黃之鋒步入囚室前大叫:「知道好難捱,但撐住呀!」

林朗彥則大叫:「絕不後悔!」公衆席上大批人士大叫迴應:「加油,等你出來呀!」

明天(3日)是周庭24歲生日,其代表大狀爲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拒絕,須在獄中渡過。

而黃之鋒未能如願於後天出席公開大學畢業禮。他委託律師帶來口訊:「很抱歉未能和大家繼續在街站、社區作戰;知道好難捱,但我會撐住;大家都要加油,不要放棄。」

散庭後,前香港衆志副主席鄭家朗於庭外傷心落淚,並一度脫下口罩拭淚。「立場姐姐」何桂藍也與記者相擁而泣。

場外一名青年直呼判決不公,斥責是中共的政治操作:「都是中共對我們這些示威者和意見聲音的打壓,今次他們僅是在示威現場站在臺上指揮示威者怎樣做。現在他們僅是站在臺上說幾句話就被判超過一年的監禁。對於周庭而言完全沒有案底就被判10個月,這完全是不公平。這是中共要香港完全噤聲的一場審判,他們三個是香港一個很重要的聲音,香港很多人都視他們爲政治啓蒙和領袖。所以今次判決是中共希望他們入獄越長越好。這場審判是不公平的,完全是中共的政治操作。」

傍晚,疑載有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的囚車先後由西九龍裁判法院駛出,逾百聲援的香港市民連同採訪的記者涌到馬路旁追趕囚車,夾道送別。不少人高舉「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的手勢,並高呼「撐手足 撐到底」、「沒有暴徒 只有暴政」等口號支持三人。

傍晚,疑載有三人的囚車先後由西九龍裁判法院駛出,逾百聲援的香港市民連同採訪的記者涌到馬路旁追趕囚車,夾道送別。(鄭銘/SOH)

傍晚,疑載有三人的囚車先後由西九龍裁判法院駛出,逾百聲援的香港市民連同採訪的記者涌到馬路旁追趕囚車,夾道送別。(鄭銘/SOH)

傍晚,疑載有三人的囚車先後由西九龍裁判法院駛出,逾百聲援的香港市民連同採訪的記者涌到馬路旁追趕囚車,夾道送別。(鄭銘/SOH)

英國外相藍韜文就黃之鋒等三人被判囚發聲明,促請香港及北京政府停止打壓反對聲音,重申檢控決定一定要公平及不偏不倚,同時要維護港人的權利及自由。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也發聲明,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域主任Yamini Mishra說:「香港政府又一次出於政治動機,以『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起訴純粹以和平方式表達訴求和示威的人士。」

聲明並指當局在這些『無大臺』的示威活動中,選擇控告知名社運人士,旨在「殺雞儆猴」,「警告任何敢於公開批評政府的人都可能會有同樣下場。」

聲明強調,黃之鋒等三人被判監,侵害港人的表達自由以及和平集會權利,要求港府立即撤銷罪名,並無條件釋放。

 

責任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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