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0年9月17日】(本台記者鄭銘採訪報導)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因擺街站及網上直播喊口號,日前被港府國安署抓捕控以「發表煽動文字罪」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行為罪」。高等法院星期四(17日)拒絕他的保釋申請。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誌全對裁決表示失望,批評當局以言入罪,政治檢控。
「快必」譚得志被當局指近月29次擺街站及在網上直播防疫講座時,發表言論引發對政府的憎恨和藐視,因言入罪,遭控以五項《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發表煽動文字罪」,以及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行為罪」。案件上週二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時,不獲准保釋;他星期四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多名人民力量及社民連成員到法院外聲援。
警方出動大批警員到場,期間有聲援港人與警員發生口角,約十人遭查身份證,其後獲放行。
辯方指,譚得志只是對社會時事作出陳述,沒有對社會即時危害及構成煽動;港府檢控採用的有關法例多年未曾使用,而且條文有含糊不清的地方,有機會違反《人權法》及《基本法》下對言論自由的保障,譚得志如果被無限期拘押會造成極度不公。
控方就指,譚得志現時共面對十三項控罪,而且在保釋期間多次重犯;言論自由並非絕對,反對被告保釋。
法官潘敏琦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被告不單守法意識薄弱,多次以身試法,很大機會重犯,拒絕批出保釋。譚得志繼續還柙,案件將於11月17日再訊。
人民力量主席兼立法會議員陳誌全在庭外表示,對裁決表示失望:「今次以言入罪是政治檢控,譚得志每天的坐監都是文字獄。現在被拒絕保釋,至少要做二個月牢,直到11月17日才能提堂,但是再回到粉嶺再申請保釋會相當困難,所以他未來頗長的日子要等到去區域法院政審,才有機會保釋。今次特區政府用最強的警力國安署,用最多的罪行《刑事罪行條例》告他『煽動文字罪』,(政府)然後反對他的保釋,令他未審前要先坐監,是用盡最大力量打壓譚得志。政府不止要譚得志害怕,更想要全香港人害怕,想殺一儆百。」。
他重申去探訪時,「快必」譚得志都轉達告訴港人不要怕,「唯一要恐懼的就是恐懼的本身。」
陳誌全強調,人民力量不會被政治檢控嚇怕,不論在網上或街頭,「都會繼續講、繼續做香港人認為對的事」。現場聲援者一起高喊「想我收聲我更大聲」的口號。
社民連副主席梁國雄「長毛」及人民力量前主席袁彌明也有到場聲援。袁彌明得知譚得志被拒保釋,忍不住傷心落淚。
另外,同日一名26歲裝修工人岑曉麟因去年6月26日抗議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期間,被控毆打一名便衣警員,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暴動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罪成。
法官對受襲警員供稱痱滋(口瘡)因被告揮拳而爆裂有保留,認為不單不能毫無疑點指控由被告造成,而且傷勢微不足道不構成「身體受傷」,只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被告繼續還柙等候本月25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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