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财政部长弗莱登伯格表示,他们就新闻媒体议价法规及该法规“对脸书的影响”进行了“非常有建设性的讨论”,但,“马克·扎克伯格没有说服我退让。”弗莱登伯格强调,据他所知,使用媒体业的内容就应该付费。
澳洲正准备立法要求脸书、谷歌等网路科技巨擘,必须为新闻网页与搜寻引擎的内容付费给新闻媒体。
多年来,这些科技巨头通过免费展示新闻内容获得了大量的网络流量和用户,同时又通过出售广告实现流量货币化(收益)。
据悉,这使澳洲印刷媒体的广告收入从2005年起减少了75%,估计数位广告的经费每100澳元就有81澳元流向了谷歌与脸书。而中共病毒(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后,民众网路使用量大增,倾斜的程度更是急遽增加。根据上周澳洲竞争及消费者委员会(ACCC)发布的一份关于谷歌在线广告业务的新报告显示,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美元。
为在科技巨头和地方新闻公司之间“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澳洲去年12月推出这项网路媒体法法规。
对此,谷歌威胁要将旗下的搜寻引擎撤离澳洲,脸书则警告,一旦这项法律付诸执行,将禁止澳洲人在脸书上分享新闻内容。
据大纪元引述新南威尔士大学副教授、竞争法专家罗布·尼科尔斯(Rob Nicholls)的话指出,矽谷的强烈反应是因为担心澳洲的“新闻媒体议价法规”会带来全球监管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媒体议价法规“将使其它司法管辖区推动类似在法国或是澳洲的先例。”
谷歌经过数月谈判,最近刚刚同意向300家法国新闻出版商支付费用,以显示新闻内容。
由近300家法国新闻出版机构组成的法国新闻总联盟(APIG)与美国谷歌公司1月21日共同发布新闻公报表示,双方就法国相关法律规定的邻接权付费问题达成框架协议。谷歌将根据对政治新闻和综合新闻的贡献、每日发布的信息量和每月网络人气等标准向每家签订协议的新闻出版机构付费。
2018年9月,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备受关注的版权改革法案。该法案规定,如果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等互联网公司在其网页上展示新闻出版机构生产的部分内容(包括链接、标题及摘要内容),新闻出版机构则可以依据此权利要求互联网公司支付费用。2019年7月23日,法国议会投票通过了设立邻接权的法案,成为第一个通过相关法律的欧盟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