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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韓正權威論 香港大律師公會強調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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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6日,香港200万人大游行反送中。(图片:欧洲希望之声)

【2019年11月09日】(歐洲希望之聲訊)香港大律師公會今日(11月09日)就中共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十一月六日在北京會見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時說,『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香港行政、立法、 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 』提出反駁。

香港大律師公會稱, 其同意香港法院有責任維護法治,而法治亦包括維持公眾秩序。

然而,根據基本法第 85 條,香港法院必需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根據基本法第 19 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各方固然希望現時社會矛盾得以解決,然而,任何中央政府或其官員的言論,若給予外界的印象為以官方形式訓示法官或司法人員進行任何政治使命或任務的舉措,可能被當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獨立的干預,亦有損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原則,和一國兩制的概念及實踐。

正如香港大律師公會在 2014 年 6 月 11 日回應中共國務院於 2014 年 6 月 10 日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的聲明1 提出, 任何將法官及司法人員描述為「治港者」,意味著法院是政府機器的一部分,並且「同聲同氣」,互相配合。這些印象都必須防止。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獨立是法治的基石,令香港成為獨一無二的、有穩固司法制度支持的國際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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