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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 周年】民建聯前社區主任被指觀塘傷人控三罪 庭上透露有精神問題 還押小欖待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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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周五 6.12 反修例衝突一周年當晚,民建聯前社區主任鄺星宇被指在觀塘街站附近斬傷途人,導致其左手虎口裂傷,被控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三罪,案件今(1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辯方庭上透露被告有自殘及自殺傾向,事發前情緒不穩定。裁判官將案件押至 6 月 29 日再訊,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確定他是否適合答辯及接受醫院令,期間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被告鄺星宇,27 歲,控罪書報稱地產經紀,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傷人及管有第 1 部毒藥罪。控罪指,他於 6 月 12 日在觀塘同仁街臨時公共小巴總站,襲擊男子馮文傑,以及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馬富善。他另被控於同日,在觀塘警署接見室 3 號,並非按照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文規定,管有毒藥表第 1 部所列毒藥。

控方庭上透露,傷者的左手虎口有裂傷,被告有自毁傾向,過往一年有看精神科醫生,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指被告患有抑鬱症,曾向聯合醫院求醫,亦有自殘及自殺傾向,曾寫遺書,向父母表示有尋死念頭,事發前情緒不穩定。

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至 6 月 29 日再訊,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確定他是否適合答辯及接受醫院令,被告期間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案件編號:KTCC94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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