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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宣判 家屬、議員:遭重判坐“冤枉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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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組認爲二位成年人受到酷刑及精神折磨(圖片來源:鄭銘/希望之聲)

【希望之聲2020年12月30日】(本臺記者鄭銘採訪報道)被送中的12港人30日遭中共法庭宣判,十人遭判囚三年至七個月不等,2名未成年青年不予起訴。家屬不滿判刑過重,坐“冤枉牢”。關注組則認爲港人無法接受今次判決,再次批評中港政府聯手設局將12港人送中,呼籲港人繼續關心十位在大陸判囚的青年。

12位港人遭中共拘捕扣留已超過四個月,深圳鹽田區人民法院30日作出判決,其中組織幫助他人逃離香港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判監3年及2年;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等人判囚七個月。

被判刑3年的鄧棨然的弟弟認爲判刑過重:“開船是否涉及組織的問題呢,上面(大陸)的三年和香港的三年不同,不像香港有假期扣減的問題,所以三年很重,會很擔心他的精神和心理狀況。”

被判囚2年的喬映瑜的姐姐要求中共當局交代有份旁聽的“家屬”身份:“既然聲稱有家屬聽審,請當局立即公開聽審家屬名單!”

鄭子豪爸爸直言兒子做冤枉監:“我覺得我的兒子,大陸無論判一日或者七個月,每一日都是冤枉。8月23號,香港政府前後派出兩架飛機親自“護送”12個仔女去大陸,所以我覺得他現在坐的每一日監都是冤枉。”

李子賢的母親則不滿重判:“今日判決他要坐七個月,我覺得是多了,因爲我預算中,見到兩個小朋友今早可以回來,都想他可以回來。”

黃偉然的母親希望儘快到大陸去探望兒子:“我希望中國儘快通知我們去探望,每次探訪是幾多分鐘,個流程如何?可不可以留冬天衣服?可不可以買東西給我的兒子吃?香港政府我就不會有任何期望。”

另外,深圳鹽田檢察院決定不起訴兩名未成年港人,在深圳鹽田看守所被扣押130日的廖子文及黃臨福,今天中午經深圳灣口岸送返香港,兩人戴着頭套,交通警員前後護送一輛七人車和一輛私家車,警方將兩人押解至天水圍警署。大批傳媒在警署守候。

香港警方表示,由於二人需接受14日強制檢疫,會向法庭申請押後處理案件;又指二人違反擔保條件,不排除加控沒有按照法庭指示羈押罪,二人返港後有機會致電家人,會按程序處理家屬會面申請。

一直跟進“12港人案”的香港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本土派人士鄒家成、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和大律師鄒幸彤下午赴天水圍警署瞭解兩人情況。

鄒家成表示,二人的代表律師及家人已見面,但二人神情緊張,皆避談在鹽田看守所的情況,相信曾遭受酷刑及精神折磨,他批評黨媒對今次審訊塗脂抹粉:“無論判多少月,今次事件是港中合謀設局。”

岑敖暉認同鄭子豪爸爸所言是冤枉監,從頭到尾是一場不公平公正的審訊,他表示今次重判港人無法接受,呼籲港人繼續關心十位在大陸被判囚的青年。

 

責任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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