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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 将是否侵犯隐私推到风尖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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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人脸识别技术可辨别人们的性别、年龄以及他们的情感状态。(Public Domain)

【2019年11月06日讯】浙江理工大学一位教授近日状告杭州野生动物园“刷脸”侵权一案,再次将中国的人脸识别系统是否侵犯隐私等问题推到风尖浪口。

随着中国(中共)政府加大力度发展各种高新科技,监控系统、个人资料采集衍生的隐私权议题,也越发引人关注。

不久前,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不满杭州野生动物园入园系统要求年卡用户注册人脸识别,认为动物园没有事先征得年卡持有人同意就收集敏感数据并拒绝向“不遵守”新要求的用户退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因此一纸状书将动物园告上法院。

旅美中国律师彭永峰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郭兵对动物园提出的指控有理有据:

“(动物园没有做到)第一,告知用户采集信息的目的,列举用途;第二是保护,明确说明不会在没有得到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将采集到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第三就是公众要有选择权,因为这个涉及到稀缺资源的使用,不给用户选择权等于把他们排除在权利范围之外。”

自由亚洲周二多次试图采访郭兵本人,但直至截稿仍未得到回复。美国《华尔街日报》的报道提到,郭兵担心个人敏感信息遭到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滥用,会危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他起诉动物园不是为了获得退款,而是要提高民众对个人信息采集不受监管的问题的认识,同时希望政府对此进行合规整改。

郭兵这次对动物园发起的法律挑战,使其案件成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

自中国在2017年部署“天网工程”后,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视频监控网似乎让北京尝到甜头,并在发展监控系统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例如,中国公安的“大数据”系统;收集整理市民信息,并为其打分的“社会信用系统”;还有能够对人群进行高效筛查、具备面部识别技术的智能眼镜等等,纷纷为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做出了贡献。而当局在新疆实施的监控措施,更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虽然有人就监控和数据隐私发出过质疑的声音,但中国老百姓对监控技术的接受度似乎较高,认为监控技术可以保护民众的个人安全。

彭永峰对此表示:“中国没有个人主体这一说,继而也没有这个派别衍生出来的隐私概念。公众在这个方面的意识淡薄,这个就和中国的法律制度有关,因为中国的法律是中国共产党政策的扩大化、社会化,只有表皮,没有内在精神。”

彭永峰说,他相信郭兵案会为公众在隐私权的问题上提供一定的法律启示:

“我觉得,很多人心里是认同(郭兵)教授的行为。从公众个人权利意识重视的角度来说,案件会产生非常正面的意义。再乐观一点看,越来越多人在个体权利维护这一方面意识越强、越能觉醒的话,中国社会变成像西方那样民主社会的时间就会缩短。”

在陕西的律师常玮平,曾就西安城西客运站强行要求乘客出示身份证才能购票的情况提起诉讼。他告诉本台记者,在中国涉及隐私权的案件一直都有:

“争议的人脸识别算不算隐私,我认为这当然算,因为人脸算是可以确定一个人身份的唯一性生理特征。”

他警告说,大数据所作的数据挖掘、行为分析,实际上是基于隐私数据的二次加工所得的信息。这些信息具有高度预测性,一旦被不合理利用,将会给公众带来不可控的财产甚至生命风险。(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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