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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不准导师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网络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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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性侵事件频传,今年又传出多起研究生自杀事件(示意图)(图片来源:AP)

【希望之声2020年11月12日】(本台记者岳文骁综合报导)中国高校性侵事件频传,今年又传出多起研究生自杀事件,中共教育部昨天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对研究生导师颁布10个“不得”,其中包括“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引发热议。

据中共教育部官网发布,导师被定位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这10个“不得”还包括: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官媒央视新闻解读说,教育部是针对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行为划定底线,云云。

综合陆媒报导,10月13日,大连理工大学一名研究生在实验室自缢身亡,这名研究生在遗书中提及为了逃避找工作而考研究生,却遇到不负责任的导师,感到自己的研究生生涯从而处于“浪费时间”的状态,最后以自杀了结生命。

5月1日,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院黄姓女硕士生坠楼身亡。网传事涉薛姓导师多次刁难毕业论文,不让通过,导致黄女精神崩溃,坠楼自杀。

2019年12月25日晚间,南京邮电大学材料学院一名硕士研究生,在实验室用一把火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多名学生事后指控张姓导师长期对这名研究生谩骂压迫、人格侮辱,还逼迫在承诺书签字延毕,并要求赔偿不合理的实验费用,导致该生罹患重度忧郁,最后不堪重负。 2020年1月1日,南京邮电大学通报,已取消张姓导师资格。

中共教育部这个“十不准”所提及的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应是指向近年频频曝光的高校性侵相关事件。

2014年5月21日,广西财经学院一名大四女生李萍(化名)报警称,她被论文导师“索抱”。警方经过两个月调查后,于同年7月16日作出对论文导师容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14年6月23日,网民微博爆料厦门大学博导吴春明以指导论文为由,通过利诱或威逼等方式诱奸女学生,此事在网络一经曝光便持续延烧。 2014年7月12日,厦门大学中止了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2014年10月14日,厦门大学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

2014年10月24日,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女留学生刘伟(化名)向北京大学纪检网站发邮件实名举报该院副教授余万里,称余万里对其朋友王静实施性侵犯,导致王静怀孕。随后,刘伟向北大有关部门寄送3封举报信,并附上了王静与余万里的聊天记录和相关照片。

同年11月20日北京大学微博通报称,经调查,副教授余万里与女学生王某确有不正当性关系,并造成不良后果,决定开除余万里党籍。

2016年4月中旬,一名自称上海海事大学研一在读生的林某,在微信朋友圈控诉自己遭受本校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蒋某性侵。朋友圈中她指出蒋某以“不能毕业”为由多次威胁她发生性关系,长达半年之久。

同年5月6日,上海海事大学官方微博发布了半个月前被传性侵女研究生林某的外语学院副院长蒋林的处理决定,称蒋林与女学生存在不正当关系,研究决定免去其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

2016年,一份名为《沉默的铁狮——2016年北师大校园性骚扰调查纪实报告》引起关注,报告里提到了,该校某学院副院长S教授性骚扰学生的“情节最为恶劣” 。

同年8月31日,北师大通过官方微博回应,学校已于暑假前启动调查。免除博士生导师资格,施雪华辞去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2018年1月,一名自称北京对外经贸大学的在校女生,曝光自己长期被学院教授猥亵及长期性骚扰。爆料说,2016年初,该校副教授薛原将其诱骗至宿舍,捂住她的嘴实施猥亵性侵。之后更是对她进行长期的性骚扰。

2018年7月,网易新闻刊发《她曾以为自己能逃开教授的手》的长文,点名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教授、青年“长江学者”张鹏从2011年到2017年间持续性骚扰数名女学生和女教师的恶劣行为。在这期间校方收到5封实名举报信和一封匿名举报信,但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不但对张鹏的事情充耳不闻,反而却竭力掩盖,不断删帖,事件引发中山大学在校生的联署,张鹏随后被撤职。

2019年1月1日,美国硅谷华裔女博士罗茜茜,实名举报北航教授陈小武性骚扰学生。随后陈小武被北航撤销副院长职务,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和教师职务资格。

2019年4月5日,一名定居加拿大的北大传播学硕士李悠悠,在网络上发文,实名举报“长江学者”、前北大中文系教授沈阳,在22年前性侵女学生高岩,最终导致高岩自杀。李悠悠是高岩的生前好友、高中闺蜜。

但这些被举报的当事人,许多最后都复出转任要职。有分析认为,这是因为中共官场中的权色交易权钱交易已经完全被中国学校照搬。

对于这次中共教育部这次竟然发布“不准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规定,网友纷纷留意讽刺。

网友:

“不正当关系?那我正当发生关系就没事咯?跟猥人民服务一样是个屁!”

“不能发生性关系都成了指导意见了…真的匪夷所思。”

“中共搞无神论,人民不信报应,外边加多多规定也不好使。”

“师德本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却被中共写进规范里面。可想而知中共教育有多么腐败。”

“敲黑板:教授们要注意,以后不能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了。”

“党委书记不得与下属女局长发生不正当关系。市长不得与副县长发生不正当关系。镇委书记不得与女秘书发生不正当关系。村长不得与村口张寡妇发生不正当关系。”

学者荣剑:“转:教育部的这个规定,将最起码的、底线的道德要求上升为管理高标,逻辑上蕴涵了侮辱。”

中央党校退休教授蔡霞:“教育部规定导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无耻必然无德!”

华夏画报:“研究生导师可以侮辱非研究生人格,可以与非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律师刘晓原:“教育的堕落?这本是为师的基本道德要求,竟然还要教育部下文做约束。可想而知,这个问题之普遍、之严重!”

(本文章或节目经希望之声编辑制作,转载请注明希望之声并包含原文标题及链接。)
(责任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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