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毛泽东有两个女儿,一个叫李敏,是毛泽东与贺子珍生的,另一个叫李讷,是毛泽东和江青生的。
本文不说李敏,但表李讷。
公开资料显示,1940年8月,李讷生于延安,1949年跟着父母搬进北京居住,在育英小学读三年级。1959年,李讷考取北京大学历史系,并于1966年毕业。
李纳毕业后,正逢文革兴起,因为她的特殊背景,被分配到《解放军报》工作。
1967年1月13日,李讷组织“革命造反突击队”,贴出《解放军报向何处去》的大字报“揭批”胡痴(其时任新华社代社长、全军文革小组成员)、宋琼以及杨子才等领导,左右了报社的运动方向。1月17日,林彪签署的《给解放军报社革命同志的一封信》(毛泽东批示“同意,这样答复好”),肯定这一行动“在报社内部点起了革命火焰”。27岁那年,李讷轻而易举的就当上了《解放军报》总编领导小组组长(相当于总编辑)。同年1月,又升为中央文革小组办事组负责人。1973年,李讷参加了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在当年可是了不得的政治荣誉。1974年至1975年,李讷先后任中共北京市平谷县委书记和北京市委副书记。
一言以蔽之,作为文革中的风云人物,李讷在那个时代可谓风光一时,而之所以如此,自然是因为她是毛泽东和江青的女儿!
不过,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伴随着毛泽东的离世和文革的结束,昔日“红色公主”李纳的人生也从峰顶一下跌落到了谷底。据一篇文章介绍,在邓小平时代,李纳的生活很凄惨,“其生活境遇竟然比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还要艰难”。
文章披露,江青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狱后,李讷也被赶出了中南海,并神秘的失踪了五年。恢复自由后,李讷已经落得了全身病痛。江青自杀前,李讷因为多种慢性病需要治疗和保养,前后花了数千元医疗费。但当李讷到单位报销时,大部分药费不能报销,需要自己付费。
李讷看着看病的欠债,万般无奈,只好硬着头皮给中共中央写了一封信,询问她是否有权继承父亲毛泽东生前的财产,尤其是稿费。她表示自己不敢奢望多要,只想继承财产的一部分,希望能从她父亲过去的稿费中支取数千块钱,弥补因治病欠下的亏空。但没成想报告交到邓小平处后,邓小平冷漠的说了一句,毛泽东过去的财产,“都是党和国家的财产,任何个人都不能随便支取”。
文章还披露,李讷平日走在北京街头,总是身着洗得发白的蓝上衣和一条肥大的旧军裤,一付贫穷潦倒、又落后于时代的平民老妪的形象,人们根本无法把她同文革时期担任过毛泽东联络员、《解放军报》总编辑、北京市委副书记的那个风云人物的形象联系起来。
而毛泽东的外孙、李讷的儿子王效芝,从小就跟着母亲在北京街头寻找最便宜的“菜叶”。当他看到菜市场柜台下面有被人扔掉的菜叶,就赶紧捡进妈妈的提篮里。当菜市场售货员用怜惜的目光注视着这个刚刚满入学年龄的孩子时,她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孩子竟是毛的外孙。
王效芝自己也回忆说,在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年代里,他刚刚开始记事就学会了“看人脸色”。“那时,我觉得自己是个老出错的孩子,因为人家老瞪我。”
李讷的人生再次印证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老话。李讷文革后的落魄实乃事出有因。她自己在文革中紧跟着毛泽东江青做了不少坏事,而毛泽东江青更是罪恶滔天,常言道父母作孽也会殃及子女,李讷的遭遇不就是个极具说服力的例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