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一直以来都是农民住宅用地,农民可以无偿使用,但是地方政府正计划向宅基地全面征收使用费,这类似征收城市中商品房的房产税。
河南省新乡石婆固镇近日向全镇民众发出公开信,信中明确了宅基地收取对象、“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收取标准、缴费主体、收取方式、使用范围等内容。
石婆固镇“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为:
1、农户只有1个子女的,认定为一户。
2、农户有2个以上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的,认定为一户。
3、农户有2个以上儿子,父母随其中一个儿子居住的,认定为一户,其他儿子待年满18周岁后可认定为一户。
4、一户村民虽然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但面积总和未超过167平方米的,认定为一宅。
5、对入驻新型农村社区,单体独户的认定为一宅,多层、高层单元户不认定为一宅。
6、新批划宅基地,必须按规定每处不得多于167平方米。
对“一户一宅”超出起征点面积的多出部分实行阶梯式计费,标准如下:
(1)超出面积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5元/平方米计费;
(2)超出面积51-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
(3)超出面积101-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
(4)超出面积201-3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
对大于300平方米以上的宅基地将收回。
该消息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各界极大关注。
家在农村的河南洛阳居民何慧玲,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宅基地”是祖先留下的土地,政府这种收费对农民肯定不利。
大陆传媒报导,中共政府向农村“宅基地”使用者收费,一旦在全国推广,涉及超过五亿农民。
对此,何慧玲说,政府这项无需成本的收费方案,获益庞大。
何慧玲说:全国农村人口还是占大部分,如果他们这样的话,老百姓都有意见。老百姓总要有一个生存之地吧。
郑州学者王先生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河南省率先向部分宅基地使用者收费,下一步就是全国:“这是早晚要发生的事,中国农村土地是(政府)一个巨大的心病,因为他们(农民)都有宅基地,都不会购买商品房,对中共以房地产当主体的经济体系,肯定是一个致命打击,现在这么多空房没人买,怎么办,农村的宅基地迟早要收费。”
河南许昌法律界人士许志刚表示,国家肯定现在缺钱了,就从各个方面抢钱。他还透露,他们当地农村正在清查住宅,“说是确权,发你一个产权证。这明显是要先清查你的家底,然后再收费。”
陆媒的相关报导下面,也有网友留言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主要是城市楼房卖不了,来收农村的税来填补一些国家收入吧?”
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则对该政策提出质疑:宅基地有偿使用目前并无行政法上的直接依据;上述忽视女性村民独立地位的政策有违《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规定,其合理性和公平性有待商榷;宅基地有偿使用改革试点的基本原理应当是“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即是否在本村启动超标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村民对此有发言权,任何人不能将这些东西硬塞给农民让其接受。
有人担心,农村开始对宅基地收费了,城市征收房产税也就不远了。
值得注意的是,据中共官媒《新华网》11月2日报导,中共总书记习近平针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强调,“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终充满活力”。
并且,“要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但地方政府如今又把目光瞄向了宅基地。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教授早前撰文表示,近来一些地方政府,一是疫情导致财政紧张,行政运转经费严重不足,债务沉重,还本付息压力较大,急迫寻找财源。财政较困难的一些地方政府,低补偿从农村手中将宅基地和其它建设用地强征过来,再将房地产商开发的商品房高价卖给农民,创造了GDP还有税收。
周天勇呼吁给农民留条生路,否则,可能形成大面积无就业、种地成本高、物业费多、无收入和低收入人群、高层和多层贫民窟楼社区,出现和积累无法挽回的社会危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