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昨日援引一位深入接触郑永年性骚扰案的新加坡律师披露,除了此前站出指控郑永年的2位东亚所女研究人员外,就他曾接触过及知悉的受害人数,至少有6人以上。
该律师曾与当中的3名受害女子进行过“深谈”,虽然这些受害女性也经历过相同的职场霸凌及性骚扰行为,私下不断地哭诉郑永年对她们作了哪些事情,但由于她们有些人早已离开新加坡转往其它地方任职,或有人仍留在学术界,还有人已结婚生子,害怕自揭疮疤曝光身份,甚至被对方报复,因此,没有人愿意再站出来报警揭发。
此前,指控郑永年性骚扰的2起案件,1件警方给予郑永年“严厉警告”,另1件则未见有何结果。
而新加坡国立大学日前发布的调查结果称,郑永年的性骚扰指控虽无证据证明属实,但他在工作会议上,未经同意拥抱东亚所女职员,这个行为在“专业环境下不合适”,违反了该校职员行为守则。根据该校规定,相关处分是给当事人书面警告。
前述律师表示,即便郑永年离开了新加坡,还是有很大的影响力,因此国大校方选择息事宁人,仅承认郑有拥抱女职员,却不承认他有摸臀的行为。而警方的处理结果顶多是代表警方认为郑可能有做错事,但不至于到要被起诉的地步。
该律师指出,性骚扰事件发生已久,受害当事人未立刻报警,可能成为得不到警方认同及进一步展开调查的原因,加上新加坡也没有法律可以对付职场霸凌,必须是比较长期及露骨的滋扰行为,才可能构成法律罪名,但后续也要走一个相当漫长的法律程序。
该律师判断,依目前状况,郑永年案很可能就“到此为止”,难以再进一步追究罪责,除非有其他受害人愿意站出来控诉,提供郑永年“再犯”的新事证,才有机会成为新的突破口,先前警方给予郑的“警告”,就可望变成对郑具体起诉追究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