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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通過國歌法 違者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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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4日訊】繼中共人大會決定以繞過香港立法會的方式,強行為香港訂立國家安全法並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全國人大三年前放入附件三的中國(中共)國歌法四日也在香港立法會突破泛民主派杯葛,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預計十二日公告生效,違反者最高面臨港幣五萬元(約台幣十九萬)罰款及監禁三年。成為中、港當局即刻限縮港人「辱中」言論空間的一大利器。

「國歌條例草案」原訂去年六月完成二讀,但遇「反送中」運動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長期停擺,上月廿七日才恢復二讀辯論,隔日二讀通過。儘管泛民主派議員不滿建制派配合當局優先處理此案的「政治考慮」,四日下午再度使出潑灑臭水、有機肥料等「生化武器」的手段阻撓會議進行將近三小時,但最後他們提出的廿一項修正案全遭否決。建制派的主席梁君彥再以法案不複雜、議員不珍惜原訂六小時審議時間為由,轉移陣地提前三讀表決,以四十一票贊成、一票反對通過法案。

眼見終於過關,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表示,港府將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市民的國家觀念,不公開侮辱中國國歌即無觸法風險,故非「惡法」,亦無壓縮言論空間之虞。他強調,香港不能只談「兩制」、不談「一國」。

匯豐銀、渣打銀表態支持國安法

另外,在前特首梁振英點名砲轟下,香港匯豐集團三日終於表態支持港版國安法,亦屬外資集團的渣打銀行亦於同日跟進。

對於香港立法會昨三讀表決通過「國歌法」,我陸委會表示,香港「國歌條例草案」在立法過程中,已引發其社會不同意見與討論;包括有輿論擔憂,該法一旦通過後,恐進一步限縮港人的言論和表達自由。陸委會認為,在當前香港社會氛圍下,港人對港府的信任急遽降低;未來相關方面應避免執法濫權,勿使港人人權自由、以及內部對立撕裂等問題持續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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