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1年4月2日】(本台記者宇寧綜合編譯)香港法院4月1日(週四)以參加未獲准集會爲罪名,定罪包括香港民主之父李柱銘、黎智英、李卓人等在內的九位香港最知名的民主人士,流亡在外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對此表示,這是“政治迫害,意味着香港的法治無存”;香港監察組織政策總監帕特森(Jonney Patterson)則稱此判決“典型的威權政治,令4月1日成爲香港民主黑暗的一天”;香港監察組織的首席執行官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說,這個裁決是對香港民主運動沉重的打擊;他們都敦促國際社會追責中共。
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4月1日認定,在反送中抗議期間曾經參與和組織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於2019年8月18 在維園舉行的流水式集會的民主人士黎智英、李柱銘、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俊仁、何秀蘭和梁耀宗及區諾軒等九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名成立,雖然李柱銘等七人都拒絕認罪,而梁耀宗和區諾軒早先已經認罪;此案將於4月16日再次審理。
羅冠聰:這香港已法制無存 國際社會需追責中共
羅冠聰於4月1日接受德國之聲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七位在港德高望重的民主人士僅僅是由於舉行一次和平抗議,而被定罪,這是是港府在利用港版國安法打壓異議又一例證,是一場政治迫害,也是中共對於香港民衆人權的又一輪侵犯。
他介紹說,香港的國安法法庭的法官是由港府任命的,該法庭沒有陪審團,法庭可以在沒有公衆旁聽的情況下審理這種案件,同時港版國安法的條款非常含糊不清,可以任由法官和法庭釋法。他說:“在香港的國安法之下,香港的法治已經無存, 我們的香港已不復存在,民衆的集會自由和言論自由權已經被剝奪,這是香港現在非常令人遺憾的現實。”
他承認現在香港的民主抗爭已經陷入低潮,因爲每個香港人都必須面臨一場冬日的風暴,如果人們仍然抵制,可能會受到嚴重報復,但是他說:“這並不足以扼殺我們爲民主抗爭的決心,我們很多人都被投入監獄過, 我們將那一切認爲我們在這場抗爭中必須付出的代價,所以我們中很多人對此都有心理準備。”
他強調說,香港人民的民主抗爭完全是合理的,他說:“1997年香港主權交接時,中共對香港人民的承諾是我們將逐漸得到我們的民主,中共一直在使用藉口來隱瞞一個事實:那就是他們沒有兌現承諾,他們違背了國際公約,他們剝奪了香港人民的合法權利,而且他們在利用迫害來再一次噤聲異議人士。”
他敦促國際社會關注香港發生的這些迫害,將中共的這種政治迫害視爲是其發起的、又一輪侵犯香港人權的行爲, “並因此追究中共的責任。”他說。
帕特森: 4月1日是香港民主的一黑暗的日子
香港監察政策主任帕特森(Johnny Patterson)表示,香港的九位民主人士由於組織和參與了一場本不應該被禁止的和平抗議而被定罪,這是典型的威權政治,此舉損害了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危及香港的法治,他說:”然而中共這樣做只會砸自己的腳。”
香港監察組織的首席執行官羅傑斯則指出,遭到法庭這次定罪的九位民主人士都是香港主流社會中國際知名的民主人士,他說:“他們並不倡議香港獨立或推動激進的抗議,他們是主流社會香港德高望重的政要,是溫和的民主派人士。”
帕特森也表示,這九位民主人士是由於組織和參加一場有170萬人蔘與的和平抗議而被定罪的,他說:“這個和平的抗議原本就無需遭到禁止,卻被(港府)依據港版國安法認定爲未經允許,雖然聯合國已經反覆認定港版國安法侵犯了人權。因此4月1日是香港民主黑暗的一天。”
帕特森繼而表示,目前香港的現狀非常令人痛心。他說:“李柱銘是香港一位非常受人尊重的大律師,他們判決李柱銘和他的同仁有罪的做法是典型的威權社會的做法。港府和中共重新定義了港版國安法,並打着港版國安法的名義實施緊急法,又以港版國安法的名義逮捕了所有的異議人士,還根據港版國安法改寫了香港的基本法,這個現實令人非常痛心。”
他繼而表示,港府審理“818 ”案的做法危及香港的聲譽,並令香港的法治陷入困境。他說:“法庭的法官是港府指定的,罪名是港府確定的,而且法庭上沒有陪審團,這意味着香港的法治處於危險之中。
然而香港由於其法治而知名,這是香港成爲了國際金融中心的原因之一,我認爲中共迫害香港民主人士的做法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他們損害了香港聲譽,令香港的法治陷入困境。”
他認爲專制無法擊垮自由理念,而且港府的這個判決並不足以終結香港的民主運動。他說:“因爲香港人對於民主和自由有非常堅定的信念,而且香港本地有很多勇敢的人,香港在海外的僑民中也有很多勇敢的人,他們會繼續爲民主而抗爭。”
帕特森也強調,中共在香港的做法侵犯了香港人民受到國際法保護的權利,國際社會需要追責中共。他說:“中共的所爲無法贏得人心,但是中共的競選制度改革將令在體制內抗爭非常難,然而中共的這些做法直接違反了國際法,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也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侵犯了香港人民受到國際法保護的權利,國際社會必須對此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