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香港民主人士入獄 德國政壇...

香港民主人士入獄 德國政壇籲懲罰北京

316
香港民主人士入獄,德國政壇呼籲懲罰北京。(圖片來源:pixabay)

【希望之聲2020年12月6日】(本台記者周揚綜合報導)《香港國安法》在今年7月實施以後,香港民主人士被檢控、拘捕甚至入獄的新聞接二連三地發生。一個星期以來,中共當局對香港多位民主活動人士進行秋後算賬,引起德國政要強烈反對,表示憤怒,並予以譴責。德國政治人士敦促德國政府,對北京採取懲罰措施。

中共已經剝奪了香港的自由 德國不再袖手旁觀

《南德意志報》的報道認爲,中共已經剝奪了香港的自由。所謂的《國安法》,標誌着中共要向全球推行自己的遊戲規則,並削弱國際法準則。

德國政界對判決結果表示震驚。據《星期日世界報》報道,德國聯邦議院外交政策發言人奧米德·諾里普爾(Omid Nouripour)表示:現在是聯邦政府放棄剋制態度的時候了!德國必須向北京當權者表明,對於中共損害自由和民主價值的高壓打擊行爲,德國將不再袖手旁觀。

該報報道,歐盟議會德國自民黨籍議員拉姆斯多夫(Alexander Graf Lambsdorff)提出要採取懲罰措施,並稱歐盟不應該迴避責任,制裁北京這種反民主和自由運動的行爲。

12月2日,德國外交部發言人瑪麗亞·阿德巴爾(Maria Adebahr)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被判刑,印證香港人權和公民權令人憂心的發展態勢。基本法保證港人的集會和言論自由,德國仍將繼續努力確保港人的權利。

德國聯邦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伯特·呂特根( Norbert Röttgen)呼籲,讓中共付出最大程度的代價。

黃之鋒等民主人士遭打壓被判刑

12月2日,前香港衆志祕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和前成員周庭被控去年參與包圍警察總部,法院以“煽惑他人蔘與非法集會”罪,三人分別被判13個半月、7個月和10個月。

12月2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集團另兩名高層周達權與黃偉強被警方立案,稱其曾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三人被通宵扣查之後,於12月3日,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由《香港國安法》指定裁判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主持提訊。最終,僅黎智英保釋被拒並且即刻還押候訊,周、黃二人皆獲准擔保外出。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16日再審。

《南德意志報》發表評論稱,黃之鋒等人入獄,是香港正在被摧毀的標誌性事件。

《香港國安法》提前終結“一國兩制”

《香港國安法》簡稱《香港國安法》、《港區國安法》或《港版國安法》,由中共當局主導制定的香港《國安法》,在6月30日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根據該法案,中共可以直接在香港增設國安機構與人員,某些情況可不受香港本地法律制約。對於特殊案件,中共當局可以直接派遣人員在港偵查,而檢控和審判在內地進行。該法案一出,引起廣泛關注和抗議。

批評者認爲,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提前終結中共承諾的“一國兩制”,是對香港人權和自由的踐踏。

責任編輯:翛然

留言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