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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3名示威者遭重判 記錄反送中資訊網站疑被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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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爲一名香港示威者站在警察發射的催淚瓦斯中。(圖片來源:美聯社)

【希望之聲2021年1月9日】(本台記者高健雯綜合報導)香港區域法院法官8日就中共官媒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2019年8月在香港機場被示威者用索帶綁手禁錮一案做出判決,3名涉事示威者分別被判處入獄4年3個月至5年半不等。此外,記錄“反送中”運動的資訊網站《香港編年史》日前也已無法瀏覽,網站編輯質疑網站被當局封鎖。

據香港媒體報導,示威者包括3男1女,其中2名男子賴雲龍和何家樂被判“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害”和“參與暴動”兩罪成立,分別入獄5年3個月和5年半;畢慧芬(女)被判非法禁錮、襲擊造成身體受傷害、參與暴動三項罪成,入獄4年3個月;黃逸豪則因在法院收集到的視頻證據中佩戴遮住全臉的面罩,無法確定身份,而被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

2019年8月13日,“反送中”運動中,大批示威者響應“和你飛”號召,到機場集會示威。期間持有記者反光衣的付國豪在機場近距離拍攝示威者大頭近照時,遭示威者質問身份,因8月10日、11日接連發生香港警察混入示威者中被識破的情況,當日示威者對此保持高度警覺。但付國豪沒出示記者證,卻拔足狂奔,遭致示威者追至並以索帶束起他的雙腳,詢問他的來歷。

付國豪先是用英文稱自己是遊客,並叫囂“我支持香港警察,可以打我了”等。外界認爲,他是有意挑動示威者,製造事端。最後他被綁在行李車上,有示威者用腳踢他。之後救護員到場,將其送上救護車帶走。

後來從留在機場的付國豪隨身物品中,有人發現他的內地身份證、港澳通行證,及寫有“FU GUOHAO”和“FU HAO”兩個不同名字的信用卡。經《香港01》確認,證實付國豪是《環球時報》記者。

中共《環球時報》主編胡錫進,在反送中運動中,曾多次發表恐嚇港人言論,甚至叫囂要“槍斃”示威者。

此外,據官方香港電臺昨日報導,記錄反修例示威(反送中)資訊及支持政府人士資料的網站《香港編年史》,日前已無法瀏覽。網站編輯質疑當局封鎖網站。

就此,警方表示不評論個案,但援引港版國安法實施細則,指可以禁制可能“危害國安”的電子訊息。

 

責任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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