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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闖京女的事鬧大了! 當局拿湖北監獄3高層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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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登英,在武漢監獄獲釋後,於2月22日乘私家車闖過層層關卡,抵達北京,並確診感染武漢肺炎(美聯社)

【2020年03月02日訊】從武漢女子監獄獲釋的黃女士,突破封城直返北京事件,引發輿論關注,當局迫於壓力派出調查組赴武漢調查。3月2日,中共官方公佈調查報告,介紹黃女士的闖關細節,並指湖北省監獄管理局管理層涉及失職、瀆職行為,包括黨委書記、局長等3名高層都被免職。

湖北省宣恩縣水利水產局財務股前副股長兼出納黃登英,在武漢監獄獲釋後,於2月22日乘私家車闖過層層關卡,抵達北京,並確診感染武漢肺炎。

此事件引發輿論熱議,在武漢封城如此嚴密的情況下,黃登英是如何返京的成為輿論焦點,網上評論稱:黃登英的身份背景一定不簡單。

在輿論壓力下,中共當局被迫成立聯合調查組前往湖北,向湖北省委、省紀委監委、省司法廳、監獄局人員問話,調查情況。

3月2日,當局公布調查報告,報告稱黃登英服刑的武漢女子監獄,有人確診武漢肺炎,她是密切接觸者。2月17日刑滿後,黃登英被安排留在獄內,但她一直要求回家,監獄方面要求黃登英的女兒想辦法,之後就將她送到高速公路的入口,交給她的女兒。

黃登英隨後坐上女兒及前女婿所開的車,離開武漢。出發前,黃登英家人曾經致電北京市疾控中心詢問「武漢人是否能來北京」,當時接聽電話的人員稱:「只要能從武漢那邊上高速,能出武漢,北京這邊沒有限制進行。」

於是,黃登英一行開車經京港澳高速公路進入北京,當車駛到北京高速公路的檢查站時,檢查人員只對車上的人檢查體溫,沒有再次檢查身份就放行。

當車駛到黃登英女兒居住的屋苑時,直接駛入地底停車場,保安沒有為車上的人檢查體溫。

根據財新此前的報導指,黃登英在離開監獄時已經有發燒症狀。但官方報告顯示她們一行人在經過體溫檢測時,並未被發現異常,這點令外界產生質疑。

官方報告批評湖北省司法廳官員「政治意識、責任意識薄弱」,對中央決策部署理解不深不透、無視湖北防疫措施,令到監獄管理流於形式。

又批評武漢女子監獄工作不力,內部管理、制度執行混亂。並指負責在高速公路口檢查的武漢市東西湖區公安分局警察工作懈怠、麻痺大意,對車輛和人員出入武漢核查不嚴。

報告要求,今後對即將刑滿出獄的因犯,出獄前14日前要進行隔離觀察,方能出獄。在離開監獄後的14日,要在有關部門安排的場所,再隔離14日,未出現任何症狀方能釋放。

報告公布後,湖北省監獄管理局被大清洗,黨委書記、局長郝愛民,副局長胡承浩,政治部主任張新華都被免職。

北京方面則要求市疾控中心、東城區崇文門外街道辦事處、北京新世界物業管理進行警告、整改,同時將高速公路檢查站的副站長免職。

外界注意到,官方的調查對黃登英是如何突破層層封鎖的輕描淡寫,僅著重於責罰湖北監獄管理局的官員,而對黃登英及其家屬,以及北京方面的涉事人則沒有過多問責。

黃登英事件曝光後,她的身份背景被詳細起底。黃登英是1959年生人,原為湖北省宣恩縣水利水產局財務股副股長兼出納。2013年6月21日,黃女士因犯貪污罪獲刑10年,在湖北武漢女子監獄服刑,期間獲得兩次減刑。2月17日是黃女士獲減刑後刑滿釋放的日子。

中共《刑事裁定書》顯示,黃登英夥同他人共同貪污公款721720元,個人分得365120元,歸案後主動全部退贓,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6萬元。在涉「窩案」的5個人中,易姓副局長被判刑期最長,達11年;夏姓會計刑期為5年。

北京時評人華頗表示,黃女士貪污了30多萬入獄10年,可是她們家擁有幾套豪宅,這讓人們浮想聯翩了。「我覺得當初處理她這個案件是不是蜻蜓點水、是不是她代人受過、是不是遮掩什麼。如果因為她的背景,我覺得,當初反腐可能不徹底。」

財新網27日稱,黃登英案發時,她在北京工作的女兒還沒結婚,但已經在北京買了房子。

《南方都市報》引述黃登英辯護律師的話說,黃登英「人脈很廣」,雖然她入獄後被沒收了所有貪污所得,但「原單位的小金庫就是她管的。她家境不錯,有三套房。」

其中一套就是她居住的北京東城區新怡家園小區7號樓單位。黃登英2月17日刑滿釋放後,由其女兒等家屬到武漢女子監獄去接其回京。

對於中共當局對此事的調查,民間不以為然,有評論稱,武漢肺炎疫情這麼大的事情,當局都能隱瞞,一個權貴利用點特權從武漢返回北京,也就不足為奇了。

此外,武漢在2月24日曾短暫解封3個多小時,有消息指至少有上千名中共權貴高層離開了武漢。時事評論人士秦鵬表示,這3個多小時就是為這些權貴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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