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4日】(歐洲希望之聲何梓涵綜合報導)近日引发台港政治角力的陈同佳赴台「自首」事件,又有新进展。
在该事件中跑龙套的中共北京市政协委员、牧师管浩鸣24日證實,台湾理律法律事務所已受委託將為陳同佳打官司,該事務所由陳長文擔任資深合夥人,但替陳同佳辯護的並非陳長文本人。
管浩鳴同时表示,陈同佳25日不会出发赴台。
据报道,管浩鳴遊說陳同佳赴台「自首」過程中,曾多次到台與律師商議,台灣律師也曾赴港探望陳同佳。由於目前情況每天都在變化,台灣律師短期內可能會赴港,與陳同佳討論案情。
台湾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也于24日下午向传媒表示,台湾刑事局與香港警務處已建立專案聯繫管道,港方也承諾若有訊息會通知台方。
邱垂正强调,陳嫌涉及重大罪行,政府有必要掌握行蹤,因此目前註銷其網路簽證,但未禁止入境,必須臨櫃申請入台簽證。
據了解,陪同陳同佳來台的人員,也必須透過此窗口提出來台申請。
邱垂正強調,溝通最重要,目前台港缺的就是合作,司法合作不管是廣義、一次性的、個案式合作都很重要,這個案子一定需要香港的協助。「希望香港政府至少告知我們,他何時要來,採取必要接回人犯,必要的行政處置」。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则重申,台港雙方在陳同佳案均有管轄權,若港府要辦,台灣便透過司法互助將資料交予港府;若港府不辦,港府便應將資料交予台灣,但港府未有協助。他續指,陳同佳是跨境犯罪,必須透過跨境合作,認為是二個獨立國家的司法管轄權,不能當成國家內部事情處理。
陈同佳赴台「自首」被指是港府政治操控」,涉一石三鸟之嫌:(一)分化台湾政黨,打擊蔡英文聲望。(二)為送中(引渡條例)惹禍卸責。(三)若台灣肯接收,那麽等於送中條例翻生,讓台湾默忍是中國的一個省份。
那么台湾方面是否有智慧化解港府招术,台港是否可以藉此案实现司法互助,皆引发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