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3日】(欧洲希望之声特约记者钟宝报道)德国汉堡法院今天(23日)依据青少年法判处格但斯克(今波兰)附近昔日施图特霍夫(Stutthof)集中营的一名党卫军警卫,现年93岁的布鲁诺·戴伊(Bruno Dey) 2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德国之声报道,德国93岁的前纳粹集中营警卫戴伊(Bruno Dey)被控在1944年8月至1945年4月,二战期间帮助谋杀5232人,今(23)日被汉堡一处法院定罪,判处2年缓刑。戴伊在犯罪时只有17-18岁。
据报道,戴伊于17岁加入纳粹党卫军,曾担任施图特霍夫集中营警卫,检方指控他在任职期间有意支持营内的屠杀行为。文件显示集中营通过枪击、毒气以及拒绝提供食物和药品来杀害 “囚犯”。戴伊则负责阻止被囚人员逃跑、反抗或被营救,他因此被指控为从犯。
女法官迈耶-戈林(Anne Meier-Goering )在宣布判决时质问他,“你怎么能对这种恐怖情况习以为常?” 法庭还判定戴伊是一起谋杀未遂案共犯。 此前检察院要求对被告判刑3年,辩方则要求无罪释放。
与许多其他纳粹嫌疑分子不同,戴伊表示他在集中营里服役并虐待过囚犯。但承认在那里发生所有的暴行。但他说,他不是志愿到死亡集中营担任警卫,而是被胁迫参与了谋杀。
去年10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之初,戴伊便对他在集中营担任警卫一事供认不讳。本次,他在德国汉堡接受审判时说:“对于那些遭受地狱之苦的人及其家人,我深表歉意。” 并表示:“类似的事件绝不能再发生。”
报道说,尽管他应该为其犯下的罪行负责,鉴于戴伊的年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法庭审判时间被控制在每天只有两个小时,每周只进行两次。
事实上,戴伊在1974年和1982年已经受到过检察官询询,但迄今为止从未受到正式起诉。为啥现在还要再次过堂?
原因要追溯到十多年前。在美国的一个纳粹嫌疑人约翰·德米扬纽克(John Demjanjuk)被美国警方逮捕,尽管他曾经在索比堡死亡集中营担任党卫军武装警卫,然而,他犯下暴行的地方不是在美国,而且受害者中没有美国公民,因此,美国只能被指控其犯有违反移民和入籍规定的罪名,而无权以战争罪定罪。
2011年5月,遣返后的德米扬纽克在德国慕尼黑受审,因其在波兰索比博尔集中营担任警卫而被定罪。这是德国起诉纳粹嫌疑人法律改革的开始。
根据改革后的法律,另外两名在奥斯威辛集中营服役的纳粹战犯被定罪,他们的上诉被德国最高上诉法院依法驳回。
自那以后,德国政府一直在努力将尽可能多的的漏网SS嫌疑人绳之以法。德米扬纽克的定罪开创了一个先例,既起诉的依据是嫌疑人在服役期间间接参与了谋杀而不是非要提供直接实施谋杀的证据。
因此,布鲁诺·戴伊重新过堂是有法律依据的,尽管是迟到的审判。对他的审判并不是仅仅对他个人的。而是审判反人类的纳粹主义,是正义的审判。另外,改革后的法律也体现了人类公认的道义:不管历时多久,正义都要得到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