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在大陆某地,一位老人摔倒在楼梯上,仰卧在楼梯上无法起身。许多行人路过,看到这种情况,都绕开走,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上前去扶起老人。网友表示:老人楼梯摔倒,无人敢扶。这是一个悲哀的社会!这是一个沙漠化的社会!
据成都商报旗下的《红星新闻》报导,事件发生在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一处人行地下通道出口。一位目击者表示,事发后,有人想去扶,但是担心施救不当造成二次伤害,有人跑到10米远处的警察岗亭,然后跟着警察一起将老人扶起来。
另据《澎湃新闻》报导,四川攀枝花市西区融媒体中心相关账号“西区融媒”发布视频并配文称,事件发生在3月2日下午17点14分左右,攀枝花西区一老人意外摔倒后出现抽搐状况,有市民到附近警务亭求助,之后老人才被扶到平台上,救护车到后,经救助老人恢复正常后自行离开现场。
据悉,“西区融媒”隶属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区政府,属于官方媒体。
有网友说,“老人摔倒无人扶,和警察最后去扶并不矛盾,前面反映了大家不敢扶,后面反映了只有警察敢扶。”“没有警察在你扶得起吗!”
有网友翻出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认为这一案件开启了大陆人道德进一步急速下滑的大门。
2006年11月20日发生“南京彭宇案”。当时,南京市民彭宇陪同一名在路上跌倒的徐寿兰老太太前往医院检查,结果遭徐寿兰讹诈、索赔医疗费,彭宇拒绝了老人的要求。在各种调解失败后,2007年1月4日鼓楼区法院向彭宇提出民事诉讼,2007年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主审法官王浩判决彭宇付给徐寿兰45876元人民币。
网友表示,审理“彭宇案”的法官当时说的一句话:“不是你碰的,你为什么要扶?”,成为日后老人碰瓷的“法律依据”。有网民形容彭宇案的判决结果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
据维基百科记录,从2006年至2017年,类似“彭宇案”的老人讹诈案件就达65起。
网友翻出当时中国媒体的报导,其中《人民网》“四川视窗”认为,彭宇被判败诉是有积极意义的,可以提醒“活雷锋”在见义勇为时要保护自己。
《华商报》报导则质疑彭宇与其证人的说辞,并提出“不要被道德的热情蒙蔽了我们的双眼”。
《腾讯新闻》评论说,“所以,彭宇案中只有法律问题,没有道德问题。或者说,在法律问题没有搞清楚的时候谈论道德问题是非常危险的。”
网友表示,在中共有意引导的全社会道德快速下滑的环境中,现在的人连猪都不如:
还有网友表示,中国人连鸡都不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