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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人聚餐涉妄议?一人遭酷刑铁勾倒挂 腿部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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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2016年深圳11·15大抓捕的深圳市公安局。(图片来源:网络)

【希望之声2021年1月16日】2016年在深圳龙岗杨美村为数20人聚餐,因谈及中共施政,遭到国安暗中拍照,后一众人被拘捕。近日被捕者服刑内情流出,其中一名被捕者马志权更因为遭到酷刑而致腿部残废。

据美国之音报导,这宗又被称为“11.15大搜捕”的“杨美案”,有接近20人因被指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而在2016年被逮捕,他们羁押逾3年后,去年分别判刑5至12年。

最近部分知情人士披露,少数被捕者在拘禁期间遭受酷刑,禁与律师接触,侵犯人权情况较“709案”更严重。

2016年11月14日中午,马志权、邓洪成、肖兵、王威及李南海与一众草根维权人士,在深圳龙岗区杨美村五和餐厅聚餐议论时政,其中李南海与肖兵遭国保暗中拍照。

翌日,深圳警察拿着照片到维权人士聚餐的五和餐厅要员工指认,同日下午,上述5人即失去联络,成为案中首批失踪者。

曾经在深圳经营装修石材生意的企业家王应国透露,王军、邓洪成侄子邓剑锋、刘卓华、宋立前、深圳鹏程医院医生董凌鹏等人获知第一批参与聚餐人士失踪后寻找他们,结果全部成为第二批失踪者。

根据报导,网名为“尖刀”的民主倡导人士也参加了当天的聚餐。当时他刚因“颠覆国家政权罪”坐牢18个月获释,临出监时遭警告勿在深圳和维权人士交流,可能因此未成为“杨美案”的被捕者。

中国网站“权利运动”指,这是深圳当局打压公民同城聚会活动的升级。据报,被捕者遭受到的酷刑,比709大搜捕一案中的律师所受的更严重,但外界却所知不多。

其中,被捕者之一的马志权,去年2月被判刑,7月28日刑满获释,但官方从未公开其起诉书及判决书。

马志权友人透露,马目前还在“政治审查和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如果被认为“表现不好”会被送回监狱。马志权被捕后一直羁押在深圳市第二看守所,被指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禁止与律师见面。而且,深圳“杨美案”这场大搜捕发生后,被捕者家属委托的律师无一获得会见,最后都被强行解聘。

知情者称,马在羁押期间,被审讯了5个多月,左腿曾被用铁链吊挂,背部被警棍和椅子强压,左边胯部被强行旋转后错位,令左腿变成残废。马志权为免连累妻子,现已离婚。

判刑最重的是现年53岁的邓洪成,遭判囚12年。原因是他在杨美村租有地方,常招呼经济欠佳的维权者或民主人士。这个在城中村的简陋居所成为此案核心,许多被捕者因前往该处了解首批因聚餐失踪的人士的情况时,一并被拘获罪。

曾在深圳做生意的知情者王应国,自己也因为同情弱势群体、经常自费援助社会上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被强制离开并被限制进入深圳。他在深圳的居住地和公司地点都被政府指称为“窝点”。

据报,“11.15大搜捕”中被逮捕、关押、判刑的有将近20人。除了被失踪、被阻断律师保护,以及起诉书和判决书缺失等情况外,他们几乎都曾被“指定监视居住”。

去年获得释放的刘卓华对美国之音表示,因为此案他离了婚,目前正在找工作,为生计发愁,“不方便谈这个案子”。

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美国“对华援助协会”称:“中共党国极权统治对聚餐大抓捕案的被捕人士判以重罪,说明当局正对民间一切敢于聚餐议政人士实施严酷镇压。”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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