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21日讯】连日来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并导致陕西原书记下台的“陕北千亿矿权案”,再度让中共司法暗箱操作的黑匣子——副卷被外界聚焦。
早前,“陕西千亿矿权案”案件卷宗在最高法院办公室“被盗”引发一系列风波。
陕西千亿矿权案经历十多年的探矿权合同纠纷,其中涉及民企财产遭到政府豪夺的问题,从中曝光了中共的公权力对司法的肆无忌惮的干预和黑暗。
前央视主持人崔永元1月16日在微博上晒出了关于陕西千亿矿权案的副卷,这份标有“机密”字样的副卷有中共最高法院长周强、中共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等人对于该案的相关批示。包括周强的批示称,“晓明同志:此案有关处理情况,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据悉,中共法院的案卷有正卷、副卷之分。正卷主要是对外公开的当事人材料,譬如诉讼文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庭审笔录等。
副卷则是不对外公开的内部材料,主要是承办法官的审理报告、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委会讨论案件记录、内部请示与批复,以及其它单位函件或领导批示等。
大陆名律师陈有西曾于2017年4月发表《揭法院副卷深藏的秘密 (提议公开副卷)》一文披露,副卷的“含金量”很高,很多的关键决策,真正的判决原因,都在这里面原始记录著。最为关键的,是这里面记录了权力对司法的直接干预,形势对司法的影响,人情对司法的侵越,多数服从少数的节点,前后逆转可能完全相反的原因。
文中说: 副卷只是政法机关内部办案人员自己查阅,和出现错案责任追究时,专案组和上级审查人员可以查阅。律师和诉讼参与人不可能看到。法院档案人员如果擅自泄露,会按泄密行为进行行政追究甚至刑事追究。
作者举例了聂树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
他指2015到2016年,这两个案件最后都被认定为错杀,获得了平反昭雪。这两案的追责讨论,牵出了一个真正决策责任人的追问,即谁是导致这两个年青人被冤杀的元凶,谁是当时死刑判决的决策人。文章称,谜底都在法院副卷里面。只要真正想问责,调阅法院副卷就会一清二楚。
文章还透露了更多的社会不知道的内情:“公安侦查,每个案件都有没有移送检察院、法院的自存副卷。检察审查起诉,反贪局自侦,也都有自己档案保存的副卷。这些副卷,是永远不会在法庭上亮相的。”
网民吴老丝也近日撰文自己代理天津“吕同元案和张桂振案”时曾偶然看到副卷,“里面记录了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上访,辩护律师在网上的一举一动,法院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意见以及政法委对本案的最终批示。”“最终是政法委的批示起到决定作用。”
作者在代理“江西付东圣案”中也有机会看到一本副卷,显示“这些审委会成员基本上没有参与庭审,没有研究复杂的案情,不知道这个案件里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就把他看来完全无罪的被告人冠以故意杀人罪,差点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针对最近的“陕西千亿矿权案”卷宗离奇丢失一案,再度让社会对副卷展开讨论。
腾讯网有评论文章称:近年来随着一些案件副卷记载内容的披露,副卷制度越来越为人诟病。
2005年,有媒体报导一个罹患绝症的法院院长,将案件副卷交给了被判五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周澄,于是一个“原本公诉人、合议庭、主审法院院长都持无罪意见却因行政领导干预而判有罪”的案件得以浮出水面。
2010年重庆市上演“史上最牛公函”事件,律师查阅案卷时偶然发现政府措辞严厉致函法院:“如果一审法院不采信我们的意见,而一意孤行……硬要依据上述错误鉴定结论作出判决……将会造成原告缠诉或者上访……这也是一二审法院都不希望发生的后果!”
文章称,在这些案件的影响下,越来越多人开始关注副卷制度是否合理、副卷制度是否为司法“暗箱操作”提供了制度的空间,尤其在强调司法公开的今天,重新审视司法公开与保守审判秘密的界限更是尤为必要。
文章还呼吁:废除现有副卷制度,用司法公开倒逼法官提高审判质量,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接受多维网采访时表示,最近在讨论这个副卷制要不要取消,但他认为,取不取消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如果权力对司法的干预依旧,取消了副卷,院长的指示、上级的指示都无处可查。关键还不是副卷保留还是取消,关键还是司法独立是不是真正得到落实。
不过他认为,在当前党领导一切的政治环境下,司法独立很难做到。
(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