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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年交通罚款三千亿 人大代表曝“罚款陷阱”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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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来3月开的中共“两会”(图片来源:AP)

【希望之声2021年3月11日】(本台记者福明真综合报导)今年中共两会期间,中共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提出防止滥设滥用“电子警察”,清理不合理的“电子抓拍”的建议,他披露了交管部门基于私利扩张设置“罚款陷阱”的诸多内幕。他指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人民币3000亿元左右。如此高额的交通罚款,或和“电子警察”的滥用有关。

“电子警察”是“智能交通违章监摄管理系统”的俗称,包括闯红灯、超速抓拍等多种抓拍违法的设备。据统计,2020年中国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截至2020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约2.81亿辆,平均每车罚款逾千元。

3月9日,韩德云对《界面新闻》表示,他几年来观察到中国交通道路标识和“电子警察”系统设置的不合理及滥用情况,交管部门由此产生了巨额罚款收入。

韩德云介绍,在某些“电子警察”密集区域,如北京京新高速箭亭桥北进京方向,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一个月内高达40,790起,平均每天1,359起。

他提到,有些省市故意在部分平整、空旷道路上规定较低最高时速、在同一道路上设置多个限速规定且之间无缓冲地带转换、在道路畅通时改变车辆行车道设置导致压线、在路边区域一律给予停车违章处罚等。

韩德云还表示,“有一些超强闪光装置反而给正常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隐患,更成为交管部门基于私利扩张的‘罚款陷阱’。”

近年来,中共交通管理部门藉交通罚款搞创收,备受舆论批评。而所谓“电子警察”交通罚款泛滥成公害的问题,早就有之。

2013年8月23日,《新京报》报导指出,早在2002年,正当道路交通进入到电子化管理初级阶段时,有些城市、道路将交通“电子眼”外包给企业建设经营。近年来,在全国范围,作为地方交通执法依据的“电子眼”官商合营的现象普遍。甚至罚款收入可分帐,以成都为例,企业与交管四六分账。

2013年1月24日《南方都市报》报导,广东地方两会,省人大代表郭伟光表示,目前交通罚款实行地方财政统收、再按比例返还的方式,有些地方返还比例达60%或更高。

2016年6月,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消息,省公司召开全省“抓违章、促增收”活动视频会议,当局要求全系统职工“人人身上有指标”,提出增收“三个一千万”的指标。据悉,福建省当局要求交通部门完成2016年133亿元的通行费预征目标。

2018年10月,湖南省长沙市公安交警支队环城管理大队三中队在办公楼门口明目张胆地悬挂印有“奋斗三季度,打赢攻坚战,冲出1.3亿元目标任务”的横幅。

2020年10月16日,陆媒报导,国务院督查组在地方检查发现,地方大抓货车违规,是追求“局部利益和考核指标”。中央出面制止地方违法罚款。受疫情影响,许多地方经济困难,财政难以正常维系,“罚款经济”兴起。交通部门有罚款指标,执法比以往严,罚款比以往重,为完成指标,执法部门不惜违法也要创收。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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