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时,在外贸领域,中国曾出现过一群世界一流的商人。无论是他们的义利价值观,还是巨大的身家财富,均处于世界顶尖商人之列。在这一顶级的商人阶层中,欧美人士认为伍秉鉴的慷慨与信誉,最能代表中国人的廉洁风范。
十八世纪时,美洲远航贸易商诸如皮博迪(Peabody)、阿斯忒(Astor)、基拉德(Glrard)等,均向中国购买大宗商品,如丝绸、茶叶和瓷器。与此同时,清朝各通商口岸也聚集不少行商招徕外商,从事海外贸易。
当时,广州十三行之一的怡和行行主伍秉鉴很受外商钦佩。伍秉鉴会讲流利的英语,和外商打交道没有语言阻碍。他经商精于财利计算,为人慷慨,讲求信义。中外人士认为他代表了中国人的廉洁风范,乐意与他交往经商。
伍秉鉴(1769年─1843年),别名敦元,字成之,商名浩官(Howqua)。他是清朝时期著名行商。至道光十四年(1834年),伍秉鉴积累的财产就高达2600万银元(约50亿人民币),是清廷财政收入的一半。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过一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古今中外通商也不例外。商人逐利,中外买卖双方难免产生摩擦和冲突。
伍秉鉴为人温和慷慨,在广州十三行以勇于担负责任而著称。中西商人之间,时有冲突,且不容易调解。伍秉鉴善于处理中西商人之间的纷争。处理纷争,他并非仅凭财富实力,还秉持着开明的态度,公允地对待外商,尽量减少偏见,所以和外商相处相安无事。他的许多事迹,在欧美传为佳话。
美商信赖的“浩官”
19世纪时,远东有一著名的美资公司,称为旗昌洋行(Russell & Co.)。由美商塞缪尔·罗素(Samul Russell)在广州创办,早期主要从事茶叶、生丝和鸦片的业务。从1830年起,美国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外祖父小沃伦·德拉诺(Warren Delano, Jr.)成为旗昌洋行的高级合伙人。据美国人亨特记载,伍秉鉴与旗昌洋行合作,怡和行的对外贸易全由旗昌洋行代理。
通过旗昌洋行,怡和行将大宗中国商品输送到英国、美国和印度等地,并参与投资密西根中央铁路、柏林敦和密苏里河铁路,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和美国保险业务。伍氏与旗昌相互扶持,怡和行成为旗昌在中国贸易的代理商,旗昌则成为伍氏的全球贸易代理人,二者合作局面双赢。
在将近二百年前,这位穿着长袍马褂,头戴三品顶戴花翎的清人,将贸易网铺张到全世界,成为放眼国际的巨商,也成为欧美商界的传说。
美国人约翰·穆瑞·福布斯16岁时来到中国。在中国贩卖茶叶和鸦片时,有幸结识伍秉鉴,并认他为义父。1837年,24岁的约翰带着50万银元回到美国投资。年轻的福布斯用这笔钱做起了一桩生意修铁路,由此发展为横跨北美大陆的最大铁路承建商。福布斯后来成为美国鼎鼎有名的“铁路大王”。
有一位美国人曾在信中,力赞伍秉鉴是一位可以信赖的人。外商不仅信赖他,还青睐伍家商名“浩官”。在外商眼中,凡是打上“浩官”字样的商品,就是品牌质量的保证。美国最早下水的第一艘商船,命名为“浩官”。美国商人在波士顿(Boston)、菲裂德尔菲亚城(Philadelphis,费城)销售中国丝绸和茶叶时,挂出“浩官”的名义。“浩官”作为中国的知名品牌,享誉美洲半个世纪。
外商经营失利 华商慷慨纾困
外商身在异国他乡,一旦经营失败,面对举目无亲的现状,无疑会遭受双重重创。有一位英国商人在广州经商失败,行商梁经官(Kinqua)主动借款给他一万元,令其重振商业。这名英国人收到借款后,立下借据,梁经官焚毁借据,并对他说:“我的朋友,您初次来到中国时,我很贫穷,是您及时伸出援手,使我的事业得以发展。如今我们的命运相反,我富君贫。虽然所处环境有变,这样做也是我的分内之事。”这名英商大受感动,于是赠予手表留念。梁经官则回赠私人印章,告诉他说:“现在您要前往印度巡视商务,如果身陷困境,可向我提款,寄给我手札,加盖这枚印章,我就会付款给您。”
这名英商的经历载于《中外关系史译丛》(第一辑),虽说人心惟危,逐利为上,中国商人慷慨相助,在当时并非个案。在伍秉鉴的财富生涯中,也曾有不少此类义举。
伍秉鉴与罗素公司(Russell Company)、波士顿柏金斯公司(Thomas H.Perkins Company)的商务往来,据S.格林比(Sydney Greenbie)所说:“从无书面上的契约。”有一美国商人在华经商,曾欠伍秉鉴十万元巨款。因经营失利,债务缠身,美商苦苦挣扎数年,也没能偿还。这名美商身陷广州,无法回国。伍秉鉴听说此事,亲自去见他,当着他的面撕掉借据,将债务一笔勾销。他说:“我听说您要回国了,实在不想与您分别。您之前欠我的款项,今日可以取消。我来祝您一路顺风。”
1834年,一位美国教会医师彼得博士(Dr.Peter Parker)想在广州开设一家医院,向伍秉鉴租借空房。因彼得曾为一名乞丐医治,或因乞丐沉疴难愈,在治疗期间病逝。为免民愤,遭人诽谤,起初伍秉鉴没有答应他。彼得博士坦诚甘愿承担一切责任。在他询问租金一环时,伍秉鉴说:“不需要租金。我甘愿帮你。如需要修理,可以告诉我的经纪人。”
协助行商清偿债务
早在1782年,广州行商成立公行,行商团体各成员有一种义务,“即凡任何一家有欠洋商而不能偿者,则各行商须共同为之清理。”清廷只向中国行商和外商征税,鲜少过问商欠之事。
伍秉鉴成为十三行首席行商,总领一切商务贸易,财富日增,却也责任愈重。身为行商,若不是经商破产或遭朝廷贬谪,不能半途而退。他主管的怡和行时常协助其它行商偿还债务。
嘉庆十三年(1808年),万成行行商沐士方破产,欠巴斯(Parsee)商人35万洋银一直未能偿还。伍秉鉴与广利行行商卢观恒(茂官,MowquaΙ)共同筹集24万元,分三年分期付款,协助万成行清偿债款。
道光四年(1824年),丽泉行已故商人潘长耀欠巴斯商人17万多银元,其子潘瑞庆认还的商欠案,因潘瑞庆没有能力偿还,伍秉鉴等行商使用行用(公所资金,Consoo Fund),分期五年代为清偿。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所有行商所欠的外商债务,能按英方要求圆满地解决,其中伍秉鉴功不可没,他为此担负了不少代偿款项。
在他的财富生涯中,他一面慷慨助人,为人纾困解难,看上去挥金如土,但他终是没有因为救助他人,而使怡和行生意遭到亏损。尽管他经营的怡和行收费很高,生意却并不冷清。因他的人品和产品质量都赢得了外商信赖,反而使生意风生水起,财源滚滚。
在二百多年前,伍秉鉴以诚信和精明打造国际品牌,在全球树立良好的国际声誉。他驾驭雄厚的经济实力纵横天下,在全球蹚出一条自己的商道,利济诸国。
参考资料:
朱节勤译《中外关系史译丛》(第一辑),海洋出版社,1984年
廖贤娟,《伍秉鉴的商道及其与行商的关系》,2016年12月
贺痴、吕静霞,《清代世界首富伍秉鉴的财富人生》,中国致公出版社,2010年
叶檀,《广州十三行启示录》
作者:章阁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美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