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國安處29日以涉嫌觸犯國安法,逮捕了已宣佈解散的泛民主派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等4人。這是港警成立國安處以來首次採取逮捕行動。國際人權組織就此指出,“香港國安法無非是一份鎮壓藍圖”,呼籲“各國應該公開譴責,併爲香港人提供避風港,拒絕配合該法在海外適用。”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29日晚11時於警察總部外舉行記者會,表示當天下午3時半在新界屯門、元朗及沙田等地,以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0條與21條拘捕了3男1女。
包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前發言人何諾恆、以及香港神託會培基書院一名中學生和鍾翰林的女友何忻諾。
李桂華指稱,該團體在社交媒體上宣佈建立香港共和國的綱領,提到如何達成“港獨”,相關主張可能觸犯了分裂國家罪。
此外,李桂華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還強調,有關調查均是以7月1日“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才作出的行動,這些煽動違反國安法的行爲亦是在7月1日後發生的。
「學生動源」的臉書網站公告則指,該組織於“港版國安法”將要生效前就已宣佈,根據組織會章停止香港地區的一切事務,並從即日起遣散香港地區的全體成員,所有組織事務都將交由海外成員繼續運作。
據美國之音報導,總部位於紐約的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就此事表示,該逮捕行動顯示香港當局已迅速開始依據新制定的國安法起訴和平言論、限制言論自由,以製造寒蟬效應,並批評該法是北京自主權移交以來對港人民主自由最猛烈的攻擊。
該組織的中國部資深研究員王鬆蓮還表示,“北京在一夕之間奪走了香港人的人權,長久對自由習以爲常的香港人,現在只要持有或呼喊當局不喜歡的旗幟或口號就可能被判處重刑。”
王鬆蓮指出,“香港國安法無非是一份鎮壓藍圖,各國應該公開譴責,併爲香港人提供避風港,拒絕配合該法在海外適用。”
據報導,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者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