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他的分析文章(节选):
美东时间1月6日下午1点,国会议员将聚集在众议院会议厅,观察美国总统选举团代表票的正式认证情况。虽然这通常是一种形式,但在关键摇摆州选民舞弊的诸多指控下,今年的选举与以往并不一样。
由于对这一进程的相关的法律和宪法条文在表述上不是很明确,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国会联席会议很可能导致僵局,即有可能根本就不宣布明确的胜出者。
尽管主流媒体声称拜登赢得了大选, 但选举结果存在争议的7个州的共和党人已经将他们投给川普总统的选举人票集送到华盛顿。一些众议院议员表示,他们将反对拜登在一些州的选举人。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反对都需要至少得到一名众议院议员和一名参议员的支持。
在国会进行的选票认证仪式主要是基于宪法第十二修正案和修订后的《选举计票法》(Electoral Count Act)。宪法只简单地规定,各州的选举人代表必须开会,列出他们的选票清单,”他们应在清单上签字并证明”,然后将这些选票送到参议院议长(即副总统彭斯)。
1804年通过的第十二修正案说:“参议院议长应在参众两院的见证下,打开所有选举人票的证书,然后进行计票。”
1887年通过的《选举计票法》,即现在的美国法典第3章第15条,规定了如何计票、如何提出异议、如何解决争议的程序。法律规定了由副总统负责主持当日的审核和计票程序;参众两院领袖各指定两名监票人;副总统随后打开装有选票证书的信封,交给监票人点票;计票员大声朗读,清点,再交回给副总统宣布结果。
该法律还规定,国会议员可以提出反对。参众两院至少各有一名议员提出反对意见,才能引发参众两院分别对反对意见进行表决。如果两院都同意,反对的选举人票就会被拒绝。鉴于民主党在众议院占多数,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按照提交的两套选举人票(指的是7个选举结果有争议的州有两套不同的选举人票)进行计票统计,众议院和参议院需要分别投票决定哪一组是合法的,哪一组应该被拒绝。如果两院的投票结果不同,则就以该州州长认证的那组为准,这样就的话拜登就会获胜。
问题是,有大量的法律分析认为,《选举计数法》是违宪的。理由是国会没有资格授予自己决定哪份选举人名单是正确的、哪份选举人名单应该被否决的权力。很多议员和法律学者也认为,国会也无权指定州长作为最终仲裁者。
目前对于谁拥有宪法赋予的权力来决定选择哪些选举人,有两种说法。
有的法学专家说,是副总统有唯一有权决定计算哪些选举人票的人。这种说法的依据是,立宪者有意让副总统独揽计票权。因为宪法所附的一项决议说,参议院指派议长(即美国副总统)“其唯一目的是接受、开启和计算投给总统的(选举人)票”。
此外,在《选举计票法》通过之前,总是由副总统来计票,有时甚至不顾国会的重大反对。托马斯·杰斐逊在1800年的大选中就曾作为副总统这样做,他计算了乔治亚州有宪法缺陷的选票,事实上保证了自己的总统职位。
亚利桑那州一些州议员、共和党选民与德州众议员葛枚特(Louie Gohmert)一起提起联邦诉讼,要求法院澄清法律,将《选举计票法》定为违宪,从而保障副总统在计数选票上的重要权力。
不过,也有反对意见。弗吉尼亚大学教授、宪法史专家哈里森(John Harrison)说,副总统没有“任何宪法权力来决定计数哪些选举人票”。他认为,法律的缺陷在于,“国会没有权力宣布[关于计票的决定]为定论”。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能规定任何规则。
关于到底谁有宪法赋予的权力来决定选举人票的第二个论点是,宪法将挑选选举人的权力授予给了州立法机构。因此,任何关于哪些选票应该被计算的争议都应该由州立法机构来解决。
不过,问题是,州立法机关现在并不在会期(年底休假中)。没有州长的召集,他们当前不能召开特别会议。而一些州长(如乔治亚州州长)目前拒绝这样做。同时,州议会通常把认证选举人的权力下放给州长和州务卿,此举损伤了州议会自己在这件事上的权力。
保守派律师组织托马斯·莫尔协会(Thomas More Society)的“阿米斯塔德计划(Amistad Project)”已提起联邦诉讼,认为立法机构的权力既是“排他的和不可转让的”,因此任何与之相抵触的州和联邦法规都是违宪和无效的。这不仅会抵消《选举计票法》的一些规定,也会使选举后没有经过州立法机构认证的选举票不合法。
不管法院会怎么说,核心问题是1月6日众议院内阁会发生什么?彭斯会不会拒绝遵守《选举计票法》?部分国会议员会不会提出异议(发起挑战)?如果事态对民主党不利,众议院议长佩洛西(Nancy Pelosi)会不会试图提前结束会议?答案是现在还无法判断。彭斯的真实想法目前也尚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