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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警告YouTube之类的公司:明年必须采取措施 防止非法上传版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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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6月起,所有欧盟国家或地区都必须有一项法律要求,比如YouTube之类的公司必须采取措施,防止非法上传版权作品。(美联社图)
自2021年6月起,所有欧盟国家或地区都必须有一项法律要求,比如YouTube之类的公司必须采取措施,防止非法上传版权作品。(美联社图)

【2020年07月18日】(欧洲希望之声记者李晓编译综合报道)荷兰新闻网站( NU.nl)报导,自2021年6月起,所有欧盟国家或地区都必须有一项法律要求,比如YouTube之类的公司必须采取措施,防止非法上传版权作品。这意味着,欧盟的版权规则将发生变化,YouTube等公司要承担更多的责任。YouTuber更应慎用版权作品,否则可能将面临罚款。

德国音乐制作人与YouTube的版权纠纷

德国音乐制作人弗兰克·彼得森(Frank Peterson)拥有歌手莎拉.布莱曼(Sarah Brightman)的音乐专辑《真爱永恒——冬之歌》(A Winter Symphony)的版权。2008年11月初,YouTube用户未经彼得森同意,便将该专辑中的歌曲以及演唱会录制品上传至YouTube上。彼得森将YouTube告法院,称用户上传此类内容构成版权侵权。

欧盟去年通过了新版权法

2019年4月15日,欧盟通过了新版权法,旨在保护数字化时代艺术家和新闻出版商的权利。

新法规定:社交媒体平台必须确保上传的内容没有违反版权规定。互联网公司需要与版权持有者(如音乐家、表演者和作者)签订版权许可协议之后,才能使用其内容。谷歌新闻平台必须向发布商支付搜索结果中显示的新闻摘要。维基百科类非营利组织的百科全书仍然可以将数据用于研究和教育目的。年营业额低于1000万欧元的新创公司可以免税。

新版权法的获益者

德国之声报导,新版权法是在出版商的强烈要求下出台的,因此,出版商自然是最大的获益方。他们认为,谷歌、YouTube在用出版行业员工的劳动获利,理应向该行业支付部分费用。

批评者的声音

新法对于规模较小的出版商和新闻社非常不利,他们认为,是搜索引擎扩大了他们的知名度和覆盖面,他们是受益者。如果这一新法案得以实施,他们在与谷歌这样的网络巨头谈判时,会处于弱势地位。

谷歌以及下属的Youtube、脸书等互联网巨头都加入了反对新法的抗议行列。

批评者认为,这种过滤会造成一些合法内容也遭到屏蔽,会限制言论自由、艺术自由以及新闻自由。

相关链接:

https://www.nu.nl/tech/6064786/advies-aan-eu-hof-youtube-niet-aansprakelijk-voor-illegaal-geuploade-videos.html

https://www.soundofhope.org/post/28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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