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30日】(歐洲希望之聲訊)在中國民間維權人士中飽受讚譽的「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日前被控「故意洩露國家秘密」與「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重判12年。有團體認為,這個刑期對身患多種疾病的黃琦來說,相當於「死刑」。香港多個團體為此上街遊行抗議。
四川綿陽市法院7月29日在其官網發布了黃琦判刑消息。該法院宣稱,黃琦犯的「故意洩露國家秘密」被判刑期3年,對「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判刑期11年,合起來判處刑期12年,並剝奪政治權利四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萬元。
據報審判時法院並未通知黃琦家人,其母仍被拘禁在家中,為他辯護的律師亦被吊銷律師執照。
黃琦在被關押的三年裡,遭受過獄警的毆打虐待,罹患腎炎,腎功能衰竭,腦積水,心肺等多種嚴重疾病。多次申請保外就醫均遭到拒絕。國際人權組織無國界記者稱,這12年刑期對黃琦來說「相當於死刑」
黃琦在2016年11月28被綿陽市警察從辦公室帶走,當時帶走的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兩週後警方以黃琦涉嫌「為境外提供國家秘密罪」正式批捕,綿陽法院明顯的變更罪名,已為要重判黃琦埋下伏筆,如果按照「煽顛罪」判的話最高刑期是10年。以同樣罪名被批捕的還有陳天茂與楊秀瓊兩位。
曾擔任黃琦律師的隋牧青認為,黃琦的重判是在意料之中,中共當局想藉此打擊民間組織。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潘嘉偉接受自由亞洲採訪時表示,法院所說的所謂犯罪事實,看不到任何可說是違反相關的法律。「所謂的國家秘密也是非常含糊的定義,我們表達非常關注。」
前中共中央中央總書記趙紫陽最得力的助手鮑彤對黃琦被重判12年感到非常震驚。他在推特發文質問,「天啊,不知道黃琦先生洩了什麼天大的秘密居然要被重判徒刑12年!不就是揭露了汶川的豆腐渣嗎!」
香港公民黨,社民黨,以及支聯會等多個團體,今日在香港舉行遊行抗議中共當局對黃琦的重判。他們以西區警署為起點,遊行至中聯辦結束,並打出「立即釋放黃琦讓黃琦接受治療“等橫幅。
現年56歲黃琦,在1999年紀念「六四」天安門事件十週年當天創辦了「六四天網」。
該網站創辦以來,報導了大量關於民間維權,信仰等真相。2008年汶川發生大地震,黃琦更是親身前往第一線,揭露出豆腐渣工程造成校舍倒塌的真相。
黃琦還曾在國際上獲得多項與人權,民主,以及自由有關的獎項,其中包括國際人權組織無國界記者和法蘭西基金會授予的「第2屆因特網自由獎」,「第六屆中國人權青年獎」 ,「中國民主鬥士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