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在中国建立的政权几乎摈弃了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有效的常规国家治理机制,从夺取政权时的战争时期到建政后的近七十年间,一直采用信息不对称、暴力和恐怖等非常规治理策略,由此积累了无法再压制的社会矛盾。尤其在近年来的经济发展背景下,这种统治策略极大地压制了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所有方面的发展,造成了重重社会危机。
这种情况下,这些常规、有效的国家治理机制,将会成为有效地解决现在存在的社会、经济问题,使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所有方面得到极大地发展的决定性资源。但是这种资源的使用,直接受到中共现行体制的约束。突破这种约束,获得这些治理资源,已成为当今执政者,或其竞争对手的首要争夺对象。
一、土地私有
土地的公有制,是当今中国所号称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几乎唯一的社会主义标志,也是中共政权和权贵们控制社会资源的最佳方式和途径。因此维护土地的公有制基本上就是维护中国社会主义体制的最后防线,也是权贵维护自己权势,聚敛钱财的核心。
土地是个人财富的根基,十八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威廉・皮特说:"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
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在美国,私人领地受到侵犯,你有权开枪。人类积累财富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为了获得安全感,按照马斯洛的理论,安全感是人类在满足了吃饭、穿衣等生理需求后随之而来的最基本需求。土地私有是获得这种安全感的最主要手段。
中国历朝历代,世界各个国家发生社会动荡的主要原因都是土地私有的保护机制受到破坏,主要表现为权贵杖势侵吞百姓土地。在过去的百十年间,唯一人类进入私有制后又废除私有制的政权形式—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政权,导致了所有此类政权国家的极度贫困、社会动荡不停,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土地公有制。
中国经过近四十年的经济改革开放,国家、民间都积累了一定财富,但是在土地公有制这个基础上,民间财富犹如水上浮萍,沙滩上的城堡,随时会流失和消散。因此资产向财富保护好的国家和地区大规模外流是这个制度的直接结果。这种情况下,整个社会面临着一个基本选择:保持这种土地公有制还是保护个人财富,保护个人财富废除土地公有制可解当今资本外流之危,但会突破社会主义体制的最后一道屏障。
二、公务官员与政务官员分离
一朝天子一朝臣,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这两句话精确的说明了中国古代的文官制度本质上是一个“公务官员”和“政务官员”分离的制度。《说文解字》对“官”和“吏”的不同解释:“官,吏事君也。”“吏,治人者也。”在科举制度建立后,官需要通过科举考试,考取功名后才能就任,高官多为考取进士的天子门生,对天子负责。而吏则需要具有各种专业才能,在各类、各级衙门中经办具体事务。
自公元前221年秦王赵政称皇帝始,到1912年“末代皇帝”溥仪颁布退位诏书,在2137年中,实际在位的皇帝平均每位在位5年多一点,与现在多数国家元首的一届任期相同。所以五年应当是社会变换政策、调整方略的一般周期。新皇即位,通过科举选拔自己的门生,升迁调换官员,一朝新臣换旧臣,实施自己的施政纲领。清代地方官是三年一任,平均一任只在一年半左右。
而各地各级的衙役,如班头、文书先生、账簿先生、师爷等等,以自己的专业在各个衙门中长期办事,谓之官流吏留,用清人阮葵生的话说“吏则土著世守”。如此就形成了由这些不变的衙役构成的“铁打的衙门”和不断升迁调换的“流水的官”。
按照日本文官体制的说法,这些官等同于政务官员,吏则是公务官员。这种政务、公务官员的分离,或官、吏的分离是防止官员腐败、调整政策方针方面的制度性保证,是这种文官体制的核心价值。近代西方社会把引自中国的这种文官体制与西方的议会制度嫁接,形成了近代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这种制度辅以新闻自由,在西方的主要发达国家中基本抑制住了官僚系统的腐败,保证了国家执政、施政方针的及时调整。
这样一个在中国实行了两千年,在世界各国有效实施的制度,在当今的中国实行起来应当不存在任何问题,并可切实解决腐败和周期性政策调整问题,但却可能会把党国变民国。
三、宪法法院
黄帝取首山之金,铸造以“天、地、人”为纹饰的三尊大鼎,大禹收九牧之金,在荆山脚下铸造象征天下九州的九尊大鼎。《左传·宣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此后国灭则鼎迁,夏朝灭,商朝兴,九鼎迁于商都亳京;商朝灭,周朝兴,九鼎又迁于周都镐京。
三皇五帝时,君以大道治国,鼎以大道纹饰,昭示立国之本。君臣民皆以此为鉴,不容更改。鼎不坏,立国之本不变。夏商周时,君以礼治国,《论语》中有“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因此以百物像礼,使民知善恶好坏。一言九鼎,也可解为九鼎一言,不可篡改。由此方才维持了礼制近两千馀载。
把立国之本铸于鼎上,鼎在,道、礼、律在,任何人都无法更改。中华文化传统的一个核心是讲理,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以不易之鼎纹为论理基础,可谓“天不变,道亦不变”,人亦不变。所以定国之鼎的作用犹如当今的宪法。
有法无宪,世人于宪法不知不随,肉食者肆意妄为,无法无天,本就已经断了中华传统的根本。更遑论恶法昭昭,秧国害民。有宪法而无宪法法院,如同藏鼎于深山,国家无了根本,必然奸人横行,妖魔当道。但是宪法法院确立了立国之本为讲理,而非武力,因此会动了共产政权以暴力执政的根本。
上述三个立国之重器,中共建政七十年而弃之不用,为后中共时代留下了天大的利好。谁人用之,可解当今中国之危局,承中华五千年文化的气运,创一代大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