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同屬民主黨的許智峯議員星期三(26日)分別遭警方起訴涉嫌參與去年「7.21元朗暴動」以及屯門公園案。兩人星期四(27日)獲准保釋候訊,案件分別押後至10-11月再審。他們批評林鄭政府政治打壓,呼籲港人團結對抗暴政。
香港警方正式控告林卓廷「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參與暴動」罪,另外控告許智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三項控罪,分別涉及屯門示威和元朗7.21事件,合共十名被告。
林卓廷和許智峯等人遭警方拘押通宵調查後,案件在星期四下午迅速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包括立法會議員胡志偉、陳淑莊、張超雄、前議員李卓人、樑國雄等多名民主派人士,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外聲援二人。他們身穿黑衣及高叫口號,不滿警方歪曲7.21元朗襲擊事件的事實。胡志偉質疑在事件被襲的人反被控告暴動罪,目的是洗脫對警方不利的指控,改寫歷史:「警方再一次想以大話掩蓋大話,將鐵證漂白,將當日被襲擊的人士由原告變被告,嘗試改變整個社會輿論上對警方在7.21不見人,在7.21很多市民大衆報警求助,但得不到任何支援的看法。」
他呼籲港府回頭是岸,還香港人一個公道。
案件分兩案提堂,首案涉及元朗7.21事件,共有七名男被告,包括林卓廷、客戶服務員庾家豪、銀行副總裁陳永晞、社工葉鑫升、廚師鄺浩林、電器技工尹仲明及無業男子楊朗。七名被告共面對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21日,在新界元朗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申請案件押後六週、至10月12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並透露本案仍有起碼廿名在逃人士,並反對所有被告保釋。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七人以三千至一萬元保釋,以及五千至一萬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境,須交出旅遊證件,以及到警署報到。
第二宗案涉及去年7月6日「光復屯門公園」事件,被告爲林卓廷、許智峯、廚師曾焌熙及沒有報稱職業的鐘凱研。
案件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10周至11月6日,以候安排轉介區域法院文件,並指案情嚴重,反對林卓廷、許智峯及曾焌熙保釋。但羅德泉最終批准所有被告保釋候訊。
林卓廷和許智峯保釋後步出法庭,獲場外聲援人士的歡呼。
林卓廷感謝社會各界的支持,批評林鄭政府政治迫害:「我一直相信人類是有基本良知,識得分辨黑白良知,懂得去惡揚善。今次對我和身邊的朋友的政治檢控,很明顯看到林鄭政府、鄭若驊(律政司司長)和鄧炳強(警務處處長),已經失去人類的基本良知。他們不去抓那些7.21的兇徒,不去抓那些公然煽動兇徒打人的知名人士,反而來拘捕我和身邊的朋友。對我們作出非常無理的政治檢控,就算以鄭若驊的標準,今次7.21案的檢控都是太過醜陋和邪惡。」
他強調7.21事件鐵證如山,講多少謊言都不能扭曲。
許智峯形容議員保護市民是天職,並不後悔,是自己的光榮:「作爲議員保護市民是我們的天職,我們無畏無懼、無怨無悔。作爲市民保護傘會繼續守住,與市民共同進退。過去一年和市民共同進退,保護市民,是我一生的光榮。我日後還會到前線,和市民爭取公義爭取民主自由,這是我們的信念。我更相信民主派要更加團結一致,我請大家依然和我們站在一起,擕手對抗專制暴政。」
他又說,港府今次對他們二人及其他港人的檢控是「莫須有」的罪名,讓全世界更知道,在香港連爭取民主公義,人身安全都不保。
他並表示,知悉一班香港年輕人偷渡逃亡時遭中共當局拘捕,呼籲港人繼續關心這些手足,團結對抗政權:「我們今次受到林鄭政權的政治迫害。其實相對於很多在運動當中受傷害、受迫害的手足,其實是微不足道。我剛剛聽到有朋友在大陸被在海上截獲,我很擔心他們的安危。我希望所有香港人繼續關心我們的兄弟手足,我們香港人一定要團結一致,對抗林鄭政權,對抗她對我們香港人的種種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