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声2019年3月31日】(本台记者唐仲宝综合报导)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日前通过决议,要求各国确实制定法律,将资助恐怖主义的行为定为重罪,以加强打击这种行为。这是第一项专为打击恐怖主义资助行为而拟定的独立法案。
据法新社报导,联合国安理会周四(28日)一致通过由法国起草的这项决议案,将资助恐怖分子定为严重犯罪,要求所有国家制定国内法律框架遏制这种行为。这项具有约束力的决议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章草拟,这表示决议可藉制裁为手段来加以执行。
决议特别指出联合国、特别是安理会在打击恐怖主义斗争中的核心作用,强调指出金融特别工作组在制定全球准绳以防止和打击洗钱、资助恐怖主义和资助扩散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
决议呼吁各国,“确保国内法规将资助恐怖主义定为严重的刑事罪行”,以便起诉那些为恐怖组织和个别恐怖分子筹措资金或提供经济资源的人。
联合国反恐主管官员伏朗柯夫(Vladimir Voronkov)在安理会说,这项措施“来得正是时候”,因为近期的恐怖袭击显示“伊斯兰国”(Islamic State)和“基地组织”(al Qaeda)等团伙可经由合法与非法管道获得巨额资金。
伏朗柯夫表示,安理会决议要求各国确保国内法律和法规将资助恐怖主义定为严重犯罪。
他指出,安理会以前的几项决议侧重于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行为,今天刚刚通过的决议将不同的要求合并成一份草案,并将重点扩大到新出现的关键问题,包括如何应对创新性的资助恐怖主义方式。
此次决议鼓励会员国建设金融监督和监管系统的能力,以剥夺恐怖主义分子利用、筹集和转移资金的空间,包括确保私营部门切实执行报告和披露规定。决议促请会员国加紧和加速及时交流有关恐怖主义分子或网络、包括外国恐怖主义作战人员及其回返者和迁移者的行动或流动模式的相关信息和金融情报。
据报道,联合国反恐办公室在打击资助恐怖主义领域的优先事项包括三点:
首先,必须扩大重点,包括情报共享、部门风险评估和加强公私伙伴关系,以确保金融监管工作具有响应性、针对性、相称性和有效性。
第二,必须把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视为一个包含各种相关议题的全面一揽子计划。在联合国整个系统内提高认识,加强机构间协调、司法审查以及人力和技术资源的持续投入。
第三,必须在能力建设方面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和类似的区域机构更密切地加强合作。
专家称,全球恐怖主义融资网络复杂多样。其中包括滥用合法商业企业、开采自然资源、滥用非营利组织、捐赠、众筹和犯罪活动收益等。此类犯罪活动包括绑架赎金、敲诈、非法贸易和贩运文化财产、包括以性剥削为目的的贩运人口、毒品贩运及小武器和轻型武器非法贸易。
责任编辑: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