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声2020年11月30日】(本台记者楚云珒综合报导)去年3月21日,位于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工业园化工厂发生大爆炸,至少造成近700人死伤,30多栋建筑物被摧毁。事后多家媒体起底涉事企业天嘉宜公司屡次“带病”生产,当地政府与涉事公司的关系引发大量质疑,但却随着时间推移而不了了之。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等对涉及响水爆炸事故的22起刑事案件进行判决,53名被告及7家单位被处罚。其中原天嘉宜总经理张勤岳刑期最长,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整个案件没有江苏省高官获刑。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和辖下响水、射阳等7个基层法院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厂“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相关被告人判处刑罚。其中刑期最短的被告人被判9个月,刑期最高的是原天嘉宜总经理张勤岳,被判20年,处155万罚金。
报导称,经法院查明,天嘉宜公司长期违法违规贮存及处置硝化废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倪家巷集团与天嘉宜共同决策,为了集团自身的利益,在技术、设备不过关的情况下仍然同意推动间苯二胺项目生产线和硝化工段,明知硝化废料有毒、易燃易爆且储存地点不符合安全条件,仍未加强管理,没有提出合理处置方案,最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法院还指出,盐城市环境检测中心等6家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文件,因而导致天嘉宜公司所存在的重大风险及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暴露。盐城市环保部门和响水县应急管理及环保等相关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存在玩忽职守行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另有部分国家公职人员还存在受贿行为,也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院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及单位行贿罪判处原天嘉宜公司前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有期徒刑20年,罚款15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原副总经理杨钢等人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或6年不等。原天嘉宜公司其他相关人员以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或1年6个月不等。
倪家巷集团被处罚2000万元。该集团前任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岳忠、倪成良分别判12年和13年有期徒刑。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6家中介机构,分别被判处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罚金,相关22名责任人,分别判处9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原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锋等15名公职人员,判处7年半至3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人员被并处罚金。
法院称,绝大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2019年3月21日,盐城陈家港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厂发生特大爆炸。中共官方称,事故共造成64人死亡,28人失联、60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将近20亿。
当时参与事故救援的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参谋长陆军受访时说,事发后,晚上抬出来的尸体你不知道谁是谁。他说,那么大的一个爆炸威力,涉及到3平方公里,不排除在中心区的人瞬间被汽化。
香港东网也称,事故中28名失踪者,有可能在爆炸中被汽化。而官方之后也没有再更新任何死伤人数。
据公开资料显示,涉事的天嘉宜化工厂先后6次被罚。当时有陆媒刊登评论文章称,化工企业在检查生产、排污排毒、环境保护方面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天嘉宜生产包括间羟基苯甲酸、苯甲醚、KSS产品,处理有毒废料、废水和废气都需要花费大量资金。从天嘉宜屡罚屡犯可以看出,该企业在处理废料残余问题上是劣迹斑斑,而当局的做法就是罚钱意思意思,没有更多的动作。
企业为追求利润,从最费钱的环保和排污排毒方面“瘦身”;政府为追求GDP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限放任,接到举报草草罚个款了事,最后导致发生大问题。
江苏响水大爆炸早被外界认为不是单一个案,而是整个中共体制和官场腐败问题。
中央社曾报导,非政府组织(NGO)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接受采访,以他20余年来深入工厂培训、检查和访问的经验,解读近期工厂事故背后的现象。
刘开明说,整体来说,中国工厂特别是化工厂仍是粗放型管理,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观念主要是“不出事、不出人命”。许多化工厂就是“村办企业”起家,“老板就是农民,骨子里没有安全生产概念,就是想挣钱”。面对政府的相关要求,这些老板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敷衍过关,“中国的化工厂,有9成是行贿让消防和环境检查通过环评”。
刘开明直指官商勾结是老问题。即使中国近年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的政绩考核,但经济成绩在官员升迁上仍扮演很重要角色,地方财政需要发展经济来支撑,县城里的企业大多是当地政府请来的。
刘开明还说,官商勾结、官员懒政、企业推卸责任,这些结合在一起就成为许多工厂现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