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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籍謝倫伯格判死刑 令中加衝突到最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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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4日】(希望之聲巴黎生活台訊)遼寧省大連中級法院今日以“走私毒品”罪判處加拿大籍被告人羅伯特·勞埃德·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死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院方稱,被告人謝倫伯格如不服判決,有權在接到判決書第二日起十日內提出上訴。

據美國之音報導,36歲的謝倫伯格是帶著手銬在庭警陪同下出庭的。開庭時,加拿大駐華使館人員、以及部分中外媒體記者被允許到庭旁聽,其中包括《聯合早報》和法新社的記者。

事件發生在2014年11月19日,謝倫伯格受人指派到大連,在一個名叫許清的中國毒販的陪同下購買輪胎、工具,準備將淨重222.035千克的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藏在輪胎內走私至澳大利亞。與其合作的另兩個人簡祥榮和麥慶祥,分別已被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大連法院在其官網上說,謝倫伯格在一審時(2018年11月20日),大連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判其15年監禁,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人民幣,驅逐出境。

謝倫伯格當時在庭審中說,他是在一位朋友的介紹下認識許清的,並在無意中捲入了一起國際販毒集團案。他還指責許清撒謊。因此他對判決表示不服,提出上述

遼寧高院在12月29日開審時,大連檢察院認為以“從犯和犯罪未遂”罪名處罰謝倫伯格量刑太輕,高院隨後決定讓案子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高院開庭時間剛好是,中國科技巨頭華為公司創辦人任正非的長女、財務總監孟晚舟在加拿大應美國引渡要求被捕之後,因此外界普遍認為,大連法院重審謝倫伯格案與孟晚舟即將引渡有關。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倪偉平曾對法新社表示,他們“非常擔心謝倫伯格可能會被判死刑”。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對此反駁說,不要因為自己把法律問題政治化,就輕率地懷疑中共政府也把法律問題政治化。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的法律教授克拉克說,在中國重審並不常見,而重審被加重判罪就更少見。他說:“這很明顯,謝倫伯格的命運跟他實際上是否有罪無罪沒有什麼關係。”

《紐約時報》認為,這一案件的發展令中加兩國的衝突達到了最高點。謝倫伯格的一位親屬表示,他們擔心謝倫伯格已經成為中國(中共)要加拿大釋放孟晚舟的討價還價的籌碼。她的姑媽納爾遜-瓊斯說:“他成了一個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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