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第一财经》2月12日报导,法院已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4月12日上午通过网络方式召开。
此次获得法院受理的60多家企业的债务,相当于海航集团总体债务的60%左右。
据陆媒报导,按照惯常流程,法院裁定对债务人企业破产重整的当天,海航集团的全部债务都将不计算利息,并可以申请公益基金。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企业(海航)还可以持续经营,破产重整期间,海航为了持续经营还可以继续借钱,法律上将这种重整期间借的钱定性为“共益债务”。
根据海航集团此前披露的股权架构,海航集团由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Hainan Cihang Charity Foundation Inc.、12名自然人以及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拥有。其中,分别设立在境内外的慈航基金会和Cihang Foundation拥有海航集团50%以上股份,12个自然人股东持股47.5%,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25%。12个自然人股东均为海航集团创始人和高管,其中,陈峰和王健分别持股14.98%,为最大自然人股东。
报导称,对于将要引进的战略投资者,不管是海航集团层面还是航空板块,都希望在引资后继续保持民营性质,目前也有几家有意向的民营机构在洽谈。
据悉,以海航控股为主的海航航空板块,将会整体引进战略投资者,因此,与各地方政府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的首都航空,乌鲁木齐航空,北部湾航空,西部航空等海航系下航空公司,都不会落实各自出售给地方政府的协议,以保持海航第四大航空集团的地位,不被三大国有航空收购。
在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多家海航系上市公司随即发布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其中,海航控股、海航基础、供销大集均表示,由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于2月18日停牌一天,19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海航,*ST基础,*ST大集。
据了解,这三家上市公司囊括了海航集团旗下的航空主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商品流通服务三大业务,也是被大股东海航集团资金占用规模较大的三家上市公司。
此前,海航控股发布公告称,如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将通过债券转移至股东和关联方海航集团和海航航空集团清偿的方式解决此前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转移的债务金额预计不少于约725亿元。此外,还有预计至少约109亿元不应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