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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残疾人日 忆大陆三宗骇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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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良知,制止迫害

【希望之声2020年12月3日】(本台记者詹妮综合报导)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International Day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又称国际身心障碍者日,是1992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的国际日,旨在促进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士的尊严、权利与幸福。

自1999年7月以来,中共迫害上亿法轮功学员,不仅迫害残疾人士,甚至将健康人士迫害致伤、致残。这些伤残人士没有得到政府的关照和社会的同情与保护,反而在遭受着正常人难以忍受的艰难。

文中王新春、尚齐凤与罗桂珍等三位残疾人士的境遇,就是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实案例。

被迫害致残之前的王新春。(明慧网)

王新春是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曾经患癌待死的他,修炼法轮功后彻底恢复了健康。2002年1月,26岁的王新春,在金山屯丰沟林场发放介绍法轮功真相的资料时,被丰沟警察绑架到丰沟派出所。原公安局长崔玉中和派出所所长王维指使警察,将王新春冻成冰的双脚放入热水中;经过十一个月的痛苦折磨,王新春的双脚一点一点地烂掉了。年仅26岁的小伙子被中共迫害失去了双脚,造成终生残疾。被迫害失去双脚之后,他仍不断遭到中共警察的骚扰、抢劫、非法关押、酷刑等迫害,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终于2019年4月23日含冤离世,年仅43岁。

王新春被迫害致残,失去双脚。(明慧网)

湖北省京山县妇女尚齐凤修炼法轮功后,不仅伤残的右手得到康复,家庭也和睦了。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尚齐凤被先后绑架关押10次、非法抄家8次,被强制洗脑,被警察和唆使的犯人折磨、殴打,甚至遭到警察和犯人的性侵迫害。她眼睛被打坏、康复的右手在监狱被打脱臼致残,腰部也被打残。2006年11月,尚齐凤被非法判刑四年。尚齐凤的丈夫在极度惊恐与悲愤中于2014年离世。

63岁的罗桂珍,原是遂宁市白糖厂的一名职工,20几岁时因工伤事故,造成左臂高位截肢。这一沉重打击,令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她无力摆脱命运带给她的极度痛苦。修炼法轮功后,她彻底放下了心中沉甸甸的思想包袱,变得健康开朗。为了传播法轮功教人向善、做好人的真相,罗桂珍不顾身体伤残,走出去发放资料,于2020年4月15日被特务绑架、抄家和关押。同年11月19日,遂宁市船山区法院对她非法判刑8个月。

以上实例只是中共迫害伤残人士的冰山一角。

法轮功至今洪传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获3600多项褒奖,大法的主要书籍已经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文字在世界各地畅销,是让人们身体康健、心性升华的好功法。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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