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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下港公務員宣誓效忠 大律師批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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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祕書長、大律師樑嘉善(左)批評港府以行政命令繞過立法會要求公務員宣誓,是「行政一言堂」、「做給中央政府看」。(鄭銘/SOH)

【希望之聲2020年12月16日】(本台記者鄭銘採訪報導)《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香港公務員被要求宣誓或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首批副局長星期三(16日)正式宣誓。有大律師批評當局強迫政治中立的公務員宣誓,意圖箝制公務員的思想。

在反送中運動中,不少香港公務員因參與示威被捕,當中又因成立新公會受到中港官員批評和施壓。

今年七月通過的《港區國安法》中訂明,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效忠;由7月1日起,所有新入職公務員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而現職公務員將會分批安排簽署文件或宣誓效忠。

港府星期三(16日)發新聞稿稱,全部12名副局長及14名政治助理今日在特首林鄭月娥見證下,正式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

由港府發出的錄像所見,儀式開始,現場奏唱(中共)國歌,各人面向(中共)五星旗、區旗站立,其後在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帶領下,衆人舉起右手以廣東話按誓言內容宣誓。

另外,常祕和部門首長會於星期五(18日)宣誓。此外,公務員事務局會在短期內,公佈有關要求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的具體安排。

對於副局長及政治助理進行宣誓,公民黨祕書長、大律師樑嘉善批評港府不但沒有在疫情下與市民共度時艱,更以行政命令繞過立法會要求公務員宣誓,是「行政一言堂」、「做給中央政府看。」

樑嘉善指,整個宣誓內容非常簡短,只包括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和遵守法律,卻遺漏了《公務員守則》中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要點。

她質疑:「現在加了宣誓,如果公務員在工餘時間以個人身份在網上表達政見或參與聯署、遊行等等,全部在公餘及個人時間去做,究竟可不可以?」

樑嘉善續指,《守則》原本只用作管理公務員紀律,避免出現過分擅離職守和偏離職責的行爲,但今天卻被用作規管思想。

 

責任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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