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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版“药神”判囚两年半 高药价逼人再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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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版“我不是药神案”。示意图。(图片来源:pixabay)

【希望之声2020年11月18日】(本台记者韩梅综合报导)广州市民王铂生为助人,将治疗肝癌的进口药物转给病友,结果被以非法卖药为名判入狱两年半,缓刑3年,并罚款1万元。王铂生不服判决提出申诉。事件快速热传,被称为广州版“我不是药神案”。

电影“我不是药神”改编自轰动中国的事件——白血病人陆勇为了帮助病友,义务代购印度平价治疗药物,结果被控卖假药。发生在王铂生身上的事,宛如电影翻版。

2014年,王铂生的儿子小昊确诊肝癌末期。两夫妇为救孩子,在港澳买了30瓶名为PD1、当时尚未在国内获批的抗癌药物,价钱由26000至27000元人民币不等,最终小昊不敌病魔,在2017年病逝。

之后,一个自称“李医生”、与王铂生同在一个“癌症互助群”中的人通过微信联系到王铂生,希望购买小昊用剩下的两瓶PD1。

王铂生事后对国内媒体讲述,“李医生”告诉他“我有癌症病人正需要用这药,但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请你帮帮忙”。于是出于同情,王铂生帮忙沟通其他病友将用剩下的药品,以及与生物公司调剂的药品,多次以每瓶11500元的成本价转给该医生的病人,并没有加价销售。

不料三年前“李医生”卷入无锡警方侦查的一起假药案,被警方发现他真实身份是前广州某医院医生包信庆,曾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于2014年获刑1年。中共司法机关裁决包信庆及其前妻在,2017年2月至10月间在明知必须经过批准而未经进口批准的情况下,将未取得批准手续的药品在中国大陆进行销售,非法获利60万。这些药物中就包括王铂生经手的共12瓶PD1。

王铂生被指在未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卖药,而且事后收了生物公司6千元,被判非法经营罪。但王铂生表示,自己是保险公司高层,每个月有3万元底薪,以半价出让药物,明显不是为了牟利。目前王已向中共无锡市中级法院上诉。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大病救助专案前高管任瑞红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自己早在十多年前就已接触同类个案,王的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因为药品代购而产生的案件在中国是数不胜数。王先生的行为,按照药品来源来说是正规的,不涉及任何盈利行为,不涉及假药罪,他的问题出在中间人有盈利行为,真正要处罚的应该是那个人,”

任瑞红认为,关税并非中国的进口药订价高企的关键原因,中国进口药的定价存在所谓的“灰色成本”:“同样的药在中国和在印度的价钱能差到一半以上。就是这个药在中国卖一千,可能在印度只卖五百,多出来这一部分等于是被中国统治阶层,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从中分一杯羹,导致药品到了老百姓手上,价格会非常高。”

陕西某药厂医药代表邹先生曾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推荐《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最起码能让部分人清醒一些,看看中国目前的现状,到底是不是所宣传的那样,我们的国真的很厉害?普通老百姓现在真的很幸福?其实真的关注底层的时候,底层老百姓几乎所有的这些苦难,其实是由政策造成的,而这些制订政策的人,都是属于利益集团的人。”

責任編輯: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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