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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特首林鄭月娥否認「三權分立」遭議員駁斥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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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特首林鄭月娥 (攝影 / SOH 鄭銘)

【希望之聲2020年9月1日】(本台記者鄭銘採訪報導)香港施行港版國安法後,特首及官員近日接連公開宣稱香港從未有「三權分立」。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強調三權分立是普通法下重要憲制原則,批評林鄭月娥的講法可笑,不尊重司法機關。

日前,香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爲通識教科書刪去「三權分立」內容護航,並於電臺節目中稱三權的權力及制衡不能以「三權分立」作陳述,又說香港無論迴歸前後都沒有三權分立。特首林鄭月娥在星期二行政會議的記者會上表明支持楊潤雄的「香港無三權分立」的言論,並支持教育局修定通識科教材。

林鄭月娥稱港人享有的全是由中央授權,無論是行政、立法和司法權,三權各司其職,但都需要透過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這三個機關—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按着基本法大家互相來做自己職能,互相制衡和配合。」

她又說,「但從今天開始,或從我這屆政府開始,我們很重視所謂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正確的說話是要有膽說出來。」

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迴應林鄭言論時強調,三權分立是普通法下重要憲制原則,批評林鄭不尊重司法界的講法可笑:「終審法院過去有關三權分立的論述是錯誤,或故意提起爭拗,此說法是可笑及很不尊重司法機關,過去二十幾年無數案件,都是秉持三權分立的原則,就因爲香港行的是普通法。」

他又說,香港各級法院一直引用三權分立原則,處理人權案件、司法複覈等。「究竟是林鄭月娥轉軚,還是其他人一直不理解,相信市民看得很清楚,很明顯再出現基本法廿二條的情況,過去及今日的理解是南轅北轍。」

郭榮鏗表示,終審法院將在11月處理禁蒙面法的司法複覈案,其中一個重要的論點就是三權分立,他相信終院會做最新及最終的權威性論述。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林鄭月娥及楊潤雄帶頭曲解基本法,混淆視聽,藉此推動廢除三權分立,並逐步將香港由三權互相制衡,改爲三權互相配合。

她指出,北京當局意圖廢除三權分立的目的彰彰明甚,早於2008年7月時任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訪港期間,曾在接見特區主要官員、立法會前主席範徐麗泰及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時提出「三權合作論」,到了2018年習主席訪港時,再提出:「要自覺維護管治團隊的團結,堅決維護行政長官的權威,在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補臺,共同維護政府整體的威信和聲譽。」

她又說,林鄭月娥和楊潤雄今日的言論,只是隨北京政治風向改變,奉迎當權者所好;在中共對港實施全面管治下,已經十分脆弱的「三權分立」危在旦夕,「但若果連司法獨立也保不住、行政長官及問責官員只懂向北京擦鞋,執行中央政治指令,拒向港人問責,胡亂作出政治檢控;人大架空立法機關直接爲香港立法或濫用釋法權,更多的三權合作等如取消香港的一國兩制,步向一國一制。」

黃碧雲呼籲林鄭及各司局長努力捍衛三權分立,落實雙普選,完善香港的民主制度建設,而不是爲奉迎中央,破壞三權分立。

 

責任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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