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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港警性侮辱】十多岁女生被全裸搜身 三次强令“踎低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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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运动中港警被指滥权

【2019年09月23日】(欧洲希望之声记者郑平报导)香港警察在港人“反送中”运动中扮演的不光彩角色不断被曝光,不仅涉及滥权、滥用暴力,甚至用酷刑及侮辱手段对付市民。继吕小姐自述被警察裸搜之后,一个化名“Winnie”的女子也站出来,向媒体讲述自己的遭遇。

《苹果日报》透露,十多岁的小女生Winnie至今仍被当日受辱的阴影笼罩甚至现在不敢与警察有目光接触,生怕再被抓,再被要求重复当日的动作。(“唔會再夠膽望住警察,硬係覺得佢又會衝前嚟捉我,又要我重做嗰啲動作。”)

但在知道吕小姐公开讲述被女警喝令脱光衣服搜身长达15至30分钟的经历后,Winnie决定挺身而出,虽然她只以黑影入镜,且不愿透露自己被抓的日期、地点等细节,“我惊警察知我係边个”,但仍然“想证明警察唔再係正义嘅一方,因为佢哋竟然可以用性嚟羞辱一个人”。

在一次抗议中,并非站在前线的Winnie,在逃跑时被绊倒,结果被捕。当时即被现场搜身。

事隔一段时间后,Winnie被提堂。在上庭前,她被两名女警押到法院的羁留室后,一名女警在门外驻守,另一名女警和Winnie进入室内并要求她“脱光身上所有衣服,包括内衣裤”。

大感困惑的Winnie询问原因,女警回答说,因为法庭不是人人都能进来,要很严格,(“佢答话‘因为呢度係法庭,要严格啲,唔係人人都入得’。”)

不了解法律程序的Winnie按指示脱衣后,女警再要求她做下蹲起身(踎低起身)的动作。Winnie做了第一下,女警再以“踎得唔够低”为由,要求她重做动作。

整个过程历时5分钟。之后Winnie在离开法院时,再遭语言侮辱,被警员指骂为蟑螂,“曱甴!就係你哋呢啲人搞乱晒香港!”

全程警员都没有让她签署搜身同意书。Winnie还透露,被搜身的羁留室并非密封,门是铁栏杆,外面走廊随时有男女警员经过:

“搜身嗰阵我背住走廊除衫,我唔知道出面有无人经过见到,或者会唔会有CCTV(闭路电视)。”

事后Winnie向律师讲述裸搜过程,才发现这个程序不寻常,“好明显係俾佢哋侮辱,因为搜我身嘅又係女警,佢哋都知道女仔喺人面前全裸,係一件好羞耻、屈辱嘅事,但依然恰我唔识法律上嘅程序,要我全裸畀佢哋睇……我觉得完全係搵我嚟取乐。”

曾协助吕小姐召开记者招待会的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指,Winnie的搜身过程疑点重重,例如为何会到法院羁留室才搜身,“正常时间缩到最短,越快搜越好,如果你隔咗几日,咪衫都换晒先嚟搜”。

对于警员指“因法院较严格而要裸搜”的说法,陈淑庄直指荒谬,“搜身係警方要求搜,如果佢够胆讲係法院要搜仲好笑!”

她认为警方是看准Winnie不懂程序及权利乘虚而入,而正确搜身程序分为多级,脱衣搜身也有赤裸上或下半身之分,全裸搜身较为罕见,且全裸搜身前必须完成多重程序,包括有警司级人员同意,又要当值日志中写明因由等,以及,Winnie并非涉及体内藏毒,更无踎低起身的必要。

此前曾有消息指,8月11日香港有被捕女示威者被送至新屋嶺扣押中心后,被警方强奸,甚至轮奸。港警出面否认。北区医院说,没有新屋嶺拘留者称被强奸,但确实于12日至13日收治两个来自新屋嶺拘留中心的病人,手部骨折,其中一人需施手术。

Winnie说,自己的遭遇令她觉得新屋嶺强奸事件是真实的,警员不惮使用性侮辱,还用“蟑螂”来称呼香港市民,显然根本不把示威者当人来看待。

国际特赦组织已在上周发表报告,指港警滥权情况明显,任意使用不必要武力,有人是在离开冲突区域时,从身后被捕,且在没有抵抗、已被绑上索带的情况下仍遭拳打棍殴;扣留期间,警方更用激光笔直射双眼、电击生殖器等暴力对待示威者,部分已达到酷刑程度,违反人权法。

该组织访问的示威人士中,八成半是因为被警方毒打而须住院留医,甚至有人伤至骨折和内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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