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運輸署早前宣佈由本月2日起推出“發出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電郵通知服務,讓已訂閱服務的登記車主,知悉有人或機構經查覈車牌登記獲得個人資料。如果登記車主懷疑證明書所載的個人資料被申請人濫用,可聯絡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或報警。特首林鄭月娥星期二(5日)出席行政會議時迴應稱,新措施不會影響新聞自由,不需考慮豁免傳媒。
香港記者協會(記協)對林鄭月娥將新聞工作與起底問題混爲一談表示極度失望。
記協在聲明中強調,新聞業界已表明憂慮有關措施可成“通風報信”機制,讓有心人更易掩蓋真相,故要求豁免,但特首不但無視訴求,更將新聞工作與起底問題混爲一談,記協對此表示極度失望,要求特首釐清事實,停止打壓調查報道的工作。
記協並指,涉及不當甚至非法行爲的車主,若知悉有傳媒調查,極可能立即更改紀錄或銷燬證據,有勢力人士甚至會設法阻撓調查報道工作,運輸署的新措施無疑產生了“打草驚蛇”的作用:“正如執法人員進行需要保密的調查行動,亦絕不會事先通知受查對象。當真相被掩埋,最終只會損害公衆的知情權,亦令公義無法彰顯。”
記協促請相關部門,停止以行政手段阻礙記者查冊,應儘快在查冊申報選項中加入“傳媒報道”的用途,豁免此類車輛查冊的通知車主安排。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批評林鄭意圖混淆視聽、誤導公衆:“運輸署新政策無疑是讓被傳媒調查的對象及早知悉情況,從而讓受查人士逃避追查,甚至有機會與他人夾口供或銷燬證物,新政策明顯達到“通風報信”的效果,日後新聞界揭露政商界的醜聞將更爲困難。而記者因查冊而被捕被控,已是打壓新聞自由和公衆知情權的明證。”
民主黨要求運輸署提供予傳媒調查作爲查冊原因的選項,並豁免將傳媒申請納入相關新措施。
去年11月初,有份參與《鏗鏘集》“元朗 7.21 事件”專題製作的香港電臺編導蔡玉玲,遭警方上門拘捕,指控她申請車牌查冊時涉虛假陳述,被控2項“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事件引起傳媒界的譁然以及各界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