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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擬修例 遭DQ民主派區議員五年內禁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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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就公職人員宣誓提出修例建議,爲DQ民主派區議員鋪路。(攝影:鄭銘)

【希望之聲2021年2月23日】(本台記者鄭銘綜合報導)繼北京重新定義“愛國者治港”後,港府隨即就公職人員宣誓提出修例草案,包括要求區議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違誓者五年內不得參選。預計多名民主派區議員將失去區議員資格。

香港政制及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星期二(23日)在記者會上公佈,港府建議修訂公職人員宣誓及聲明條例等,落實基本法第104條,包括會由行政長官或授權其他人監誓。假如違反誓言會由律政司司長提出起訴,一旦被取消資格,五年內不得參選。

修訂文件並列出“負面清單”,訂明“新黑五類”包括9大行爲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如“危害國家安全、支持港獨或自決、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 以非法手段強迫或威嚇行政長官改變政策、無差別地反對政府議案、組織對抗中央和特區政府的‘變相公投 ’”,都會被視爲違反誓言。

草案下月17日交立法會首讀,通過之後會儘快安排區議員宣誓。曾國衞雖表明沒有特定追溯期,但被問到4名民主派區議員樑晃維、袁嘉蔚、岑敖暉及鄭達鴻去年參選立法會時被取消資格,其區議會資格會否在修例後受影響時,他明確表態,過去被認定不擁護及效忠特區、違反宣誓的人士,亦即等同不具備相關條件擔任區議會職務。一旦條例通過,相關人士即失去區議員資格。

岑敖暉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封殺到底,完全扼殺異見者的空間,意料之內。儘管結局已定,會謹守崗位,履行職務至最後一刻。”

鄭達鴻則表示,今次的修改無疑扭曲港人對選舉法例的認知,他批評港府新增“正面”及“負面”清單作出篩選,一方面聲稱沒有追溯力,但又DQ(取消資格)去年曾被DQ的參選人,形容根本沒邏輯可言。他相信正式確定法例一通過,區議員生涯便完結。他感謝大家支持,即使沒有區議員身份,都會與港人齊上齊落,在自己崗位爲民主、自由、法治和人權持續發聲。

中西區區議員樑晃維批評今次修例反映政權最終目的是要將反對派排除於香港的政治體制,令反對聲音不能用議會資源抗爭。預計即使民主派按要求宣誓,隨時有被DQ的可能。

港府2019年不顧民意強推“逃犯修訂條例”引發反送中運動,導致當年的區議會選舉投票率創下71.23%的歷史性新高;香港民主派以極度壓倒性的優勢大勝建制派,增加了263席個議席,合共擁有388席,在十八區區議會中取得十七區議會的大多數,部份更是“全黃”(即所有議員都是民主派)。而一直支持政府以及警察的建制派,則失去共240席,只剩餘59席。此次區議會選舉被民主派陣營視爲反送中運動以來一次大勝,震驚國際社會,更令中南海震怒,醞釀國安法的出爐。

責任編輯: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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