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港府禁蒙面引爆大規模抗議

港府禁蒙面引爆大規模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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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禁蒙面引爆大規模抗議 (图片:维基百科)

 

【欧洲希望之声特邀記者成容綜合報導】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近4個月,港警開槍暴力鎮壓不斷,港人反抗亦不停。香港政府10月4日宣布《禁蒙面法》之後,引爆了港人持續三天的大規模抗爭。英國多個城市的港人也舉行遊行集會聲援。

港人連續三天勇敢抗議

4日晚有大批港人在各大商場集會,並共同宣讀「香港臨時政府宣言」;5日下午再有大批市民無畏刑責,戴上口罩往銅鑼灣遊行;6日下午網民發起「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以及在港島九龍「雙響炮」的路線上,稱為「九龍革命,港島起義」的「九龍大遊行」。最近在網路上也曝光一段影片,是一位香港示威者日前在街頭的演說,怒吼港警「你把我們當蟑螂殺」,並淚喊「我們終將自由」。

「10.6反緊急法大遊行」,由銅鑼灣sogo外步行至中環遮打花園的遊行,以和平方式抗議政府頒布《禁蒙面法》。由銅鑼灣開始遊行,民眾走到灣仔、金鐘、上環等地。警方在灣仔、金鐘、銅鑼灣均發射催淚彈。

與此同時,亦有民眾發起「九龍大遊行」來進行抗議。該遊行於下午2時從尖沙咀梳士巴利道集合,遊行至深水埗楓樹街遊樂場。由尖沙咀開始遊行,民眾走到不同地區,包括旺角、九龍塘和深水埗等,警方先後在旺角警署和欽州街施放多輪催淚彈,驅散聚集的民眾。

禁令沒有讓抗議者畏縮,反而激怒了他們。人群高喊”香港撐住”和”戴口罩不是犯罪”,在一片雨傘的海洋中穿過市中心、九龍區和其它幾個地區。

最初的幾個小時是和平的,但在傍晚時分,在警員試圖驅散人群後,抗議活動演變成暴力。警方向抗議者發射催淚瓦斯,使用橡皮子彈和胡椒噴霧;抗議者用磚頭和燃燒瓶來回應,並破壞了親共的企業。

據路透社報導,中國軍方還警告抗議者,他們可能會因用鐳射筆瞄準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營而被捕,他們在屋頂上插上一面黃旗,並發出逮捕警告。在這個全球金融中心四個月來不斷升級的動盪中,這是中共軍方首次發出這樣的警告,士兵們在拍攝現場時用聚光燈回應。

當抗議者與防暴警員玩貓捉老鼠的遊戲時,香港各地的抗議迅速爆發並消失。其中最激進的人向警方投擲了燃燒瓶,警員用催淚瓦斯還擊和逮捕。

據英國《每日電訊報》稱,這一天是以和平方式開始的,數以萬計的抗議者,包括有孩子的家庭和老人,參加了兩次未經(警方)批准的大規模集會。這標誌了公眾的普遍憤怒,因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Carrie Lam)利用《緊急法》,實施蒙面禁令,許多人認為此舉損害了他們的自由。

“我們正被強硬的政府壓制。他們通過法律來壓制並威脅我們,想讓人們呆在家裡。這就是為甚麼我們必須站出來表達意見,”一位馬太太說。

“我必須出來為年輕人而戰,因為我已經快60歲了。我出來是因為我必須支持他們。未來屬於他們。我希望政府傾聽人民的聲音,”她說。

在警員和抗議者之間經過數月的憤怒對峙,在導致2000多人被捕、兩起實彈射擊和4000多個催淚瓦斯的射擊之後,人群明顯感到緊張,有時還停下來往後跑。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5日說,香港四個月來的反政府騷亂期間的暴力事件程度值得進行獨立調查。

據路透社報導,巴切萊特呼籲,香港抗議者有1100多人受傷,其中31人需要住院治療,因此,香港當局應對抗議活動的處理展開”有效、迅速、獨立和公正的調查”。

林鄭月娥曾辯解說,這項禁令是結束這場騷亂所必需的,這場風波始于一項有爭議的內地引渡法案,但此後又逐漸升級為更廣泛的民主權利呼籲。然而,許多香港人認為,此舉只會激起公眾日益高漲的憤怒情緒。

《禁蒙面法》屬於先訂立後審議的附屬法例,就在它生效前的2小時,4日晚10點多,元朗近大棠路站路口一名14歲的示威少年左大腿中槍。據香港《有線新聞》直播的畫面,有子彈殼掉落地面被在場人士拾起,現場人員急忙用白布壓住受傷男學生的傷口,避免失血過多。傷者當時意識清醒,已被轉至屯門醫院急救。

法官拒頒臨時禁制令

有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要求就《禁蒙面法》頒布臨時禁制令,高等法院6日10點開庭處理。法官林雲浩聽取陳詞後,拒絕頒布臨時禁制令。而有關案件的正式司法覆核聆訊將押後到十月底之前審理,預計審期兩日。

代表民主派議員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則表示,緊急法三年後將迎來其100週年,是一條很古老的法例,同時也是在通過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現時憲制秩序成立前訂立的。在基本法第39條和終審法院案例均已確立香港三權分立,以及三權互相制衡的原則,其中尤其司法機關有責任制衡行政權力。

緊急法賦予行政機關絕對的權力,已違反一般憲制秩序。李志喜說,政府在公布訂立禁蒙面法前完全沒有通知立法會議員。她還反問代表政府一方,特首聲稱不少的歐美國家均有就禁蒙面法立法,但有沒有哪個國家禁蒙面法的立法是繞過一般立法程序。

李志喜又質疑,港府聲稱香港現時處於公共危機,但她認為,「現時香港最大的公共危機,是政府完全缺乏公眾認受性,及與民情脫節。」她還說,警方本身已擁有權力要求被截查人脫口罩以確認身份,質疑為何港府須透過訂立禁蒙面法,把拒絕脫下口罩刑事化。

當法官問為何要急於申請臨時禁制令,卻不等待案件下週進入正式聆訊程序時,李志喜則回應,只要禁蒙面法一天仍然生效,街外也會繼續有人因此被捕,因此須盡快開庭處理。

香港大學的法律專家法斯特(Sharron Fast)警告稱,使用緊急條例,賦予行政長官”無限權力,只有她才能制定法律”。她補充說,林鄭可以利用它頒布更為嚴厲的措施,包括審查法。

分析師:香港走向專制的第一步

批評人士說,這是沒有道理的,是走向專制主義的第一步。分析師和香港市民表示,香港援引嚴厲的法律來平息長達4個月的動亂,標誌著一個威權時代的開始,將使香港陷入更嚴重的危機。

在暴雨中游行的抗議者表示憤怒,質疑蒙面禁令為何不適用于警員。示威者將獨立調查警員暴行作為他們的主要訴求之一。

“我們害怕和憤怒。正因為我們害怕我們才需要出來遊行,”一名抗議者說,他和林鄭是同校的畢業生,舉著學校的旗幟。

“我們想說,她給學校帶來了恥辱。並提醒她我們的座右銘:「‘力行仁愛實踐真理’ 。我們覺得她違反了它。」

遊行中的幾乎所有抗議者都蒙著面,儘管現在這是一種罪行,要被罰款,最高可判一年監禁。警方說,他們在6日首次逮捕了違反蒙面禁令的人。

幾個月來,蒙面在遊行中很常見,因為人們擔心,如果被攝像機拍到並被當局認出來,他們將來可能會被逮捕或面臨秋後算賬。

“如果這項法律被允許實施,我們就沒有任何未來,這就是為甚麼我們來到這裡,”一名23歲的遊行者說,他6日與一群朋友一起抗議。”現在所有香港人都是戰士。

5日,抗議者呼籲在6日大規模抗議活動之前”休息一天”,但在當局關閉整個地鐵系統後,該市幾乎癱瘓,許多銀行、超市和其他企業決定關門一天。

英國多城集會抗議禁蒙面法

10月5日和6日,在英港人和支持者也自發在英國多個城市進行集會或遊行,譴責港府侵犯人權、聲援港人追求民主的行動,並呼籲國際社會的支援。

據海外中文媒體報導,5日,港人在倫敦和英格蘭北部的謝菲爾德(Sheffield)等地舉行活動; 6日,在南部布里斯托爾爾(Bristol)、艾希特(Exeter)、利物浦等地也舉行了集會。

5日也是《禁蒙面法》生效的第一天,數百名在英港人於著名地標倫敦塔橋(Tower Bridge)上築起人鏈,抗議港府漠視民意。

現居澳洲的中國異見藝術家巴丟草亦來到英國參加活動,期間不斷揮動他設計的「連儂旗」。參加者手牽手高叫口號並合唱《願榮光歸香港》,活動吸引英國市民注意,更獲得不少掌聲支持。

倫敦塔橋的人鏈活動結束後,人們從塔橋旁的市政廳出發,沿著泰晤士河南岸(South Bank)河邊,遊行至特拉法加廣場(Trafalgar Square)繼續集會。遊行開始後陸續有更多的支持者加入隊伍,估計最高峰時有近千名民眾參加。

隊伍傍晚抵達終點特拉法加廣場,隨即舉行「連儂旗」升旗儀式。旗幟在港人伴唱《願榮光歸香港》的歌聲下飄升在倫敦的天空中,場面令人感動。

巴丟草發言說:「 我懇請大家(英國人)與香港人站在一起。捍衛他們就是捍衛自己的自由與民主。 我們都重視普遍人權,因此我們大家都站在這裡,要求為香港得到同樣的東西——自由與民主,自由歸香港!」

6日的利物浦連下了好幾場雨,香港學生聚集在Thomas Steers Way,他們都蒙面並穿黑色雨衣站成一排,每個人手裡舉著6月以來香港發生的重大事件的海報,每張一個日期,有當天的照片和英文介紹當天的事情,按照時間依次排開。

例如,6月9日103萬人和平遊行、6月12日 恢復二讀、「暴動」定性、警方催淚彈清場,6月15日首位抗爭者犧牲………7月21日元朗黑社會無差別襲擊、港警首次出動水炮車、8月31日太子站黑警無差別襲擊等。

一位香港學生N先生對媒體說,「我們想宣傳一下香港從6月到現在發生的事,我們不是想要搞港獨,我們是想要外國了解明白香港的狀況。」

他想對來自大陸的中國人說,「我知道在大陸沒有辦法看得到很多事情,我想透過在外國的自由氛圍,讓你們知道香港真正發生了甚麼。」

另一個香港學生C小姐說,今天她一直在發傳單,跟好幾個路過的英國人交談。她說,很多英國人知道香港的事情,也都支持香港人爭取民主。但也有人不清楚香港的事情,也沒聽過香港人的五大訴求,她就耐心跟他們介紹。

在布里斯托爾的集會上,香港學生向路過的英國人講述香港事件,獲得很多支持,一位來自香港的詹妮女士說,「 林鄭跳過立法會定禁蒙面法,明天就可以侵犯我們更多的權利。」

她說,「我們愛香港,是因為我們在那裡享有自由,可以表達自己的訴求,現在我們都不敢講話了,這是完全不對的,你看我現在多可憐,講話都要蒙面,因為我怕自己發言後回不了香港了,所以我們更要堅持鬥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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