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星期三上午在立法會公佈新一年度財政預算案,其中惠民紓困措施普遍縮減,包括薪俸稅、個人入息稅及利得稅繼續有百分之一百寬減,但上限由上年度的二萬元減至一萬元;住宅物業差餉寬免由每季上限1500元,改爲首兩季維持1500元,後兩季減至1000元;電費補貼每戶1000元。
綜援、長者生活津貼、殘疾人士津貼、在職家庭津貼及交通津貼等方面,由出雙糧(多發一個月津貼),減至出多半個月。
對於各界呼籲設立失業援助金及全民派錢,港府以貸款代替補助失業人士,上限八萬港幣,以及用五千元電子消費券,代替派錢。
另外,港府首設“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預算,即所謂的“維穩費”,撥款金額高達80億。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記者會上被傳媒追問詳情時,僅表示參與了審議相關開支,但詳情不能透露。
有民主派批評國安開支相對誇張地高,且透明度低,公帑開支如入黑洞。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國安開支透明度低如“無字天書”,金額也令人吃驚。他質疑“根本就是整個特區政府都是用來維護國安”。
公民黨副主席、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認爲,港府未有交代80億元國安開支的詳細內容,港人無法得知相關項目的具體詳情,促政府儘快交代:“國安那80億其實沒有交代,究竟如何用?給多少人用?打算用多久,添置什麼東西,會否買物業,都不知。”
公民黨區議員李予信也質疑國安處開支:“政府大筆用80億加到國安處運作,開支正是失業援助金能夠成立150億元的一半開支。政府面對疫情問題,竟然是用大筆開支如何增加維穩費,而不是如何解決民生。”
今次是港府自國安法去年6月30日生效後,公衆首次得悉有關開支。陳茂波承認在去年12月已經批出撥款,但解釋今年2月已經在2020/21年支付及入賬,來年毋需再撥款。
根據國安法第19條,財政司司長經特首批准後,由政府收入中撥出非經常性的專門款項支付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及人員編制,不受香港法律規定的限制。財政司司長鬚每年就該款項的控制和管理向立法會提交報告。不過,陳茂波無迴應何時向立法會提交報告。